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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
注:1.请根据网站实际情况填写,同类栏目(系统)下设置多个栏目(系统)的,各栏目(系统)之间用分号“;”隔开。 2.确保栏目(系统)地址栏中填入的网址通过互联网可正常访问。 3.“栏目(系统)名称”栏、“栏目(系统)地址”栏内容不得为空,如确实无此类栏目(系统),请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