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使用说明

一、使用主体与职责
  (一)组织单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为组织单位。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报送系统)为各组织单位配置系统账号和初始密码(账号和密码另行发放)。组织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负责下级组织单位的系统账号和密码的发放;二是导入并审核本地区、本部门上报的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三是检查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站并评分;四是汇总上报普查信息。
  (二)填报单位。
  本次普查范围内的网站主管单位为填报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是下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客户端”软件(以下简称客户端软件),填报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二是自查并填报评分信息;三是负责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的更新维护。
二、统计摸底阶段使用说明
  (一)下载安装客户端软件。
  各填报单位通过网址(http://pucha.kaipuyun.cn)访问报送系统,界面如下图所示:

在报送系统首页下载客户端软件安装程序(报送系统客户端.exe),并按提示步骤完成软件安装。


  (二)填报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
  填报单位运行客户端软件,打开“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并新建数据,填写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并保存。表单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确无内容请填写“无”。
  填写完成并校验无误后,使用“生成文件”功能形成电子版文件,并将该电子版文件报送本级组织单位。


  (三)逐级审核。
  组织单位在收到上报文件后,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报送系统,在“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的数据管理页面中,将上报文件导入系统。


  导入后的数据由相关组织单位在线逐级审核,如数据存在问题,须退回,由填报单位修改并重新上报。


  (四)办结通知。
  各省(区、市)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门办公厅(室)在审核通过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为每个网站生成唯一的“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中填写的负责人和联系人。
  (五)导出打印。
  组织单位可使用系统“导出上报表”功能,导出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并生成excel文件格式的上报表,打印签字盖章后呈报上级组织单位。

三、检查整改阶段使用说明
  (一)填报单位自查。
  填报单位打开客户端软件,选取“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并新建数据,首先输入“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通过验证后,填写该网站的自查评分信息并保存。

表单全部填写完成后,在保证互联网连接畅通的条件下,点击表单中的“提交”按钮,完成评分表的在线提交。
  组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在线查看本地区、本部门各网站的自评情况。
  (二)组织单位检查。
  组织单位登录报送系统,打开“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选择需检查的网站,根据检查结果填写评分表信息,保存并提交。

(三)导出打印。
  组织单位可使用系统“导出上报表”功能,导出网站评分信息,并生成excel文件格式的上报表,打印签字盖章后呈报上级组织单位。

四、其他说明
  (一)系统运行环境要求。
  报送系统支持的浏览器类型:IE8及以上、谷歌、火狐等。客户端软件支持的操作系统:MS Windows XP、MS Windows 7及MS Windows 8等。填报过程中,必须保证互联网连接畅通。
  (二)组织单位账号和密码管理。
  为保证用户信息安全,组织单位首次登录系统时,须修改登录密码。如果忘记登录密码,请联系系统技术支持单位重置密码。
  (三)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管理。
  填报单位应妥善保管“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如果忘记,可通过报送系统首页的“标识码找回”功能,由系统重新向网站负责人和联系人的邮箱发送“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
  (四)技术支持。
  各单位可在报送系统首页的“技术支持中心”下载使用手册和视频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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