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25年)》(以下简称《报告》)系统梳理了2025年我国在网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及网络法治国际交流等方面的进展与成效,阐释了贯穿于中国网络法治建设全过程的核心逻辑——“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规范秩序与激发活力并举,破解“管”与“放”的二元悖论。2025年,我国网络立法与执法协同推进,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数据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多维度的规范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完成修订,新增数据和算法规范使用条款,明确禁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拓展了互联网竞争规制边界。《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定期开展合规审计,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提供了可操作的制度保障。《报告》专章阐述“综合治理‘内卷式’竞争,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依法整治平台强制低价、恶意补贴等乱象,让市场在法治轨道上公平竞争。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有序放活——法治既划定了清晰红线,又为合规经营留足了发展空间。
安全防线与创新动能并重,兼顾“守”与“促”的双重使命。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同时明确数据处理者权益与责任,避免过度管制抑制数据要素流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首次在法律层面增设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支持条款。《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构建“源头标识—分发审核—传播核验—用户声明”的协同治理闭环,力求在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之间找到“平衡点”。《报告》在“丰富新技术新应用治理规范”和“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中系统展示了上述治理工具箱。法治不再是单纯的“设限”手段,而成为“护航”的基石——在筑牢安全防线的同时,为技术迭代与产业升级注入创新动能。
稳定预期与多元保障并进,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领域法治建设全面提速。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政务数据共享条例》首次从国家层面规范政务数据目录管理与共享使用,打通数据流通的制度堵点。《报告》专设“健全数据治理制度体系”“优化网络市场运行管理制度”等章节,系统总结了数据发展与安全、平台经济行稳致远的制度成果。制度供给的持续优化,使企业创新有章可循、市场竞争有法可依,为平台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5年的网络法治实践,以规范促创新,以安全保发展,以制度稳预期,网络强国的法治根基愈发坚实,并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贡献了可借鉴的中国经验。(作者:时建中,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实验室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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