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在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下,“流量”成为网络空间争夺的焦点。然而,部分自媒体运营者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不惜突破法律与道德底线,将“造黄谣”、传播“天价彩礼”、挑动性别对立等作为引流手段。此类行为不仅严重侵害公民个人的人格权益,更在潜移默化中污染网络生态,扭曲社会价值观。针对这一网络乱象,广州互联网法院确立了“以典型个案为切口,斩断恶意引流黑手,重塑网络文明风尚”的普法工作思路。

“六姐妹彩礼案”的被告是一名拥有33万粉丝的博主,其为达到引流牟利目的,公然盗用六名女生的毕业旅行合照,编造“六姐妹彩礼十万任选”等虚假信息,在网络上大肆传播,引发了针对女性群体的物化狂欢与负面评价。在该案例的网络法治宣传过程中,广州互联网法院敏锐捕捉到该案背后折射出的深层社会痛点,并确立了“精细化审理+全媒体传播+源头式治理”的三维普法策略,通过一份掷地有声的判决书为受害者“撑腰”,更将其打造为网络法治宣传的“富矿”。通过全媒体矩阵的深度联动,将司法裁判转化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深度报道了该案,引发网络和全社会热议,全网阅读量超1亿,旗帜鲜明地弘扬文明、和谐、平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网民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与网络观,真正实现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措施成效

(一)精准司法亮剑,以严正裁判划定网络行为底线

针对网络侵权取证难、定性难、赔偿难的痛点,广州互联网法院在本案审理中充分发挥互联网审判职能作用,通过精细化的事实查明与透彻的法理阐释,树立了打击“毒流量”的司法标杆。

一是查清侵权事实,揭露“引流”黑灰产套路。本案被告卢某系抖音平台账号“商业大佬”的使用者,该账号拥有粉丝数高达33.1万,具有较强的网络影响力。2023年10月,卢某为博取关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盗用原告黎某等人在小红书平台发布的毕业旅行合照。其后,卢某连续制作并发布了9条短视频,配以“彩礼都是10万,你会选哪一个作女朋友?”“我们六姐妹都想结婚了,你愿意给我个稳定的家吗?”等极具误导性的文案,甚至在评论区发表“都是认真地找男朋友”等言论,刻意营造“待嫁”假象。这种“移花接木”的造谣手法,导致视频迅速在网络发酵,不仅在抖音平台获得大量点赞评论,更扩散至百度、虎扑、今日头条等多个网络社区,引发了大量关于“彩礼”“女性商品化”的低俗评论。广州互联网法院在审理中详实固定了上述证据链条,不仅查明了盗图造谣的事实,更揭示了被告通过制造争议话题获取流量进而通过账号变现的盈利模式,为后续定性量刑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透彻释法说理,厘清“言论自由”与“侵权”边界。本案判决不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认定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原告照片构成肖像权侵权,更重点剖析了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判决指出,被告虚构“10万彩礼”“想结婚”等情节,将原告原本美好的毕业旅行合照与不良婚嫁话题恶意关联,诱导网络用户对原告进行“出价”“挑选”等物化评价,这种行为在客观上导致原告社会评价显著降低。针对被告辩称的“娱乐”“开玩笑”等理由,法院明确指出,任何网络创作与引流行为都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以牺牲他人人格尊严为代价。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四名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财产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2000元。这一判决有力地回击了“流量至上”的错误价值导向,彰显了司法对女性人格尊严的坚定保护。

三是体现司法温度,回应群众对正义的期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被告在原告进群澄清事实后,非但没有停止侵权,反而直接解散群聊,主观恶意明显。法院在判决中充分考量了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影响范围以及给原告造成的精神困扰,在赔偿数额和道歉方式上给予了有力支持。该案最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成为年度最具标志性的网络侵权治理案例之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深化融媒传播,构建“全网共振”的普法声场

好的判决是最好的普法教材。对于本案广州互联网法院并未止步于结案,而是充分挖掘其普法价值,采取“判后即宣、全媒联动”的策略,将专业的法律文书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法治故事”,在全网掀起了一场关于网络文明的大讨论。

一是权威媒体定调,提升普法公信力。案件宣判后,广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时间向中央及省市主流媒体通报案情及裁判要旨。案件先后获得《人民日报》、新华网、央视新闻等国家级权威媒体的专题报道。特别是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对本案进行了深度解析,详细还原了案件始末,并邀请法律专家进行点评。主流媒体的介入,不仅为案件定性确立了权威基调,更将“网络造谣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信号传递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极大地提升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公信力。

二是引爆网络热搜,形成全民普法热潮。结合案件自带的“彩礼”“毕业照被盗”“博主造谣”等高关注度话题,广州互联网法院策划了相关微博话题和短视频内容。#六姐妹毕业照被盗图造谣案宣判#、#博主盗图造谣彩礼10万被判赔偿#等话题迅速登上微博、抖音、百度、今日头条等多个平台的热搜榜单。据统计,相关话题的全网累计阅读量突破1亿次,讨论量达数百万条。在评论区,数以万计的网友留言点赞:“判得好!”“大快人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支持维权!”这种自发的互动与转发,使普法效果呈几何级数增长,真正实现了法治教育的“入脑入心”。

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实现“指尖”上的法治教育。为了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传播规律,广州互联网法院制作了“法官说法”系列短视频、长图解和H5互动页面。由承办法官出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析案件背后的法律逻辑,回答了网民关心的“遇到类似情况如何取证”“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等问题。同时,撰写《为引流而盗图造谣“彩礼10万选谁?”博主侵权被判承责》等典型案例分析文章,被多家法律专业媒体转载。这些“轻量化”“可视化”的普法产品,降低了法律知识的获取门槛,让网民在刷手机的过程中就能接受法治熏陶,有效提升了普法实效。

(三)推动源头治理,净化网络内容生态

本案的普法意义不仅在于个案的矫正,更在于对网络生态的长效治理。广州互联网法院坚持“抓末端、治已病”与“抓前端、治未病”并重,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推动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一是发送司法建议,堵塞平台管理漏洞。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平台审核机制不健全、侵权投诉处理滞后、违规账号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广州互联网法院向相关互联网平台发送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平台加强对图片、视频内容的原创性审核,建立更加便捷的侵权投诉绿色通道,并对多次违规、恶意引流的账号实施“黑名单”管理或永久封禁。平台方高度重视,积极反馈整改措施,优化了算法推荐机制,有效遏制了同类违规内容的传播。

二是确立裁判规则,规范“流量经济”秩序。本案裁判超越了个案救济的范畴,清晰划定了自媒体创作与营销的法律边界。通过明确“引流牟利”不得突破法律底线的司法裁判规则,为MCN机构、网络博主等从业主体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引。这种以司法判例确立行业规范的做法,有效倒逼互联网内容产业摒弃“唯流量论”的短视行为,推动行业从“野蛮生长”向“合规经营”转型,以法治力量护航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弘扬核心价值,引领网络文明新风。本案的判决和宣传,旗帜鲜明地向社会传递了“网络空间同样需要遵守公序良俗”的价值导向。通过对“物化女性”“炒作彩礼”等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有力地回击了网络上存在的陈规陋习和错误思潮。这不仅是对受害者个人权益的维护,更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文明、和谐、平等、法治”精神的生动实践。本案对于引导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尊重他人人格尊严、树立健康的婚恋观具有深远的示范意义,为构建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注入了法治正能量。

三、经验体会

一是善用“案件切口”,回应社会“真关切”。本案虽是一起普通的网络侵权案件,但其折射出的是公众对“网络谣言”泛滥的担忧以及对“性别平等”的关注。申报案例之所以能产生亿级流量和巨大的社会反响,关键在于法院敏锐捕捉到了案件背后的社会情绪,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将其上升到网络治理和价值引领的高度。网络法治宣传要善于从群众关切的“小案”中挖掘“大道理”,通过公正裁判回应人民群众对网络正义的期盼,让普法工作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二是立足“公正裁判”,引领网络“新风尚”。普法最好的素材是判决,最好的形式是公开。本案判决没有回避尖锐的社会矛盾,而是旗帜鲜明地否定了“流量至上”的错误价值观,倡导文明、平等、和谐的婚育新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并进行广泛传播,是遏制网络低俗之风、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最有效途径。法官在裁判文书中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才能让司法裁判真正成为社会风尚的风向标。

三是聚合“全媒力量”,实现传播“广覆盖”。在信息碎片化的时代,只有形成宣传合力,才能让正义之声压过嘈杂噪声。本案通过与央媒、网媒、商业平台的深度联动,构建了立体化的传播矩阵,实现了法治声音的破圈传播。新时代网络法治宣传必须打破“自说自话”的传统模式,善用媒体融合力量,借力平台算法推荐,让优质法治产品“飞入寻常百姓家”,真正成为网络空间的安全阀和净化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网络法治建设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