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发展日新月异,其引发的安全风险与治理挑战也在持续演进。为增强对新型风险的前瞻性识别与主动应对能力,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势必需要进行优化调整与升级。

一、重要意义

《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2.0版(以下简称《框架》2.0版)是中国人工智能治理实践持续探索的经验凝聚,同时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贡献出了中国智慧和方案,体现了中国在推动技术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对风险防控的高度重视。

首先,《框架》2.0版是中国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实践不断深化的成果。《框架》2.0版并非简单更新,而是基于对技术演进规律的深刻洞察和对实际治理需求的精准把握,进行了系统性升级。通过“持续跟踪风险变化、完善优化风险分类、研究探索风险分级、动态调整更新防范治理措施”,体现了中国治理模式的敏捷性,以治理框架与技术发展同步为目标,提供动态、开放、演进的“中国范式”。

其次,《框架》2.0版为中国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提供清晰的基本思路与路线图。《框架》2.0版注重产业需求与国际合作,不仅明确了风险识别、评估、分级、处置的全流程治理机制,还提出了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推动形成跨国界、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治理格局,力求打破“先发展后治理”或“重发展轻治理”的传统路径依赖,实现促进人工智能发展与保障安全的动态平衡,为中国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最后,相较于欧美已有的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方案,《框架》2.0版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与独特性。不同于美国以产业竞争为核心、欧盟以权利驱动为指引,《框架》2.0版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既防范风险,又不抑制创新,秉持敏捷治理理念,为新技术、新业态预留成长空间,体现出更强的平衡性与前瞻性。同时,《框架》2.0版突出“全流程治理、动态调整”,既提升了治理效率,也降低了企业的合规不确定性,体现了中国安全治理模式对技术快速迭代的适应性优势。此外,《框架》2.0版提出“推动多边机制下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合作”“促进技术成果普惠共享”,强调构建开放、公正、非歧视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环境,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二、内容优化

相较于《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1.0版(以下简称《框架》),《框架》2.0版在以下三个关键方面作出了显著优化:

一是风险分类分级维度进一步拓展。在分类上,新增了“应用衍生安全风险”,将人工智能安全风险的认知维度拓展为“技术内生安全、技术应用安全、应用衍生安全”,这一调整区分了人工智能应用的直接风险与其在社会环境和伦理层面可能带来的间接影响,增强了人工智能风险分类的系统性和层次性。在分级上,《框架》未明确提及分级机制,《框架》2.0版进一步提出“从应用场景、智能化水平、应用规模入手,对安全风险进行科学评价分级,进而采取针对性、差异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初步明确了分级要素、风险级别、风险定级等重要内容,为人工智能风险分级的实践提供确切依据。

二是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深化。在数量上,《框架》2.0版增加了4条具体措施建议。在内容上,《框架》2.0版对《框架》的既有提议进行了延展和扩充,提出了更具有可行性的措施:其一,从方向性的制度建议到明确立法与标准建设,明确推动人工智能高位阶立法,并鼓励地方出台实施细则,并新增“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准则”建设的要求;其二,从单点监管模式转向全流程治理模式,细化了包括供应链安全保障、开源生态治理、用途追溯等在内的跨环节协同机制,尤其关注生成合成内容等重点板块,进一步压实多方主体共治责任;其三,在安全保障的同时,促进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导向逐渐凸显,新增“安全有效释放重要行业应用需求”,倡导各行业结合自身属性和实际情况,因“行”制宜,制定本行业的应用安全指南,构建差异化、个性化、针对性更强的安全应用路径。

三是应用指引由静态角色建议转向动态流程规范。《框架》主要依照研发者、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社会公众四种角色提出原则性建议,内容多为概括要求,如“加强训练数据内容和质量的抽查检测”等;《框架》2.0版则明确划分为“算法研发、建设部署、运行管理、访问使用”四个阶段,强调“怎么做”,提供可落地的技术工具与治理思路,如“采取分类模型、人工抽检等方式,过滤错误或不良内容”,时间节点更加清晰,行为指引更加明确。同时,《框架》对重点领域的界定较为宽泛,仅笼统列出政府、关键基础设施等,《框架》2.0版则细化了更多元的高风险场景,如政务公开、司法取证、智能驾驶等。此外,针对“二次开发”,《框架》2.0版新增了安全审计、遵守协议、修复潜在漏洞等方面要求;针对服务对象,除未成年人外,《框架》2.0版着重强调了面向“老年人及特殊群体”提供人工智能服务,应充分考虑可用性和安全性。

《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2.0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建设方面迈入更为系统、精细、聚焦的发展新阶段。《框架》2.0版不仅拓展了风险分类分级的维度、全面深化了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还实现了从静态角色指引到动态流程规范的重要转型,体现出我国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从“节点治理”到“全流程治理”的深刻转变。(作者:张凌寒,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