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许可信息公告
(2023年4月25日)
根据《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受理并批准了英国博跃有限公司等15家外国(境外)机构或外国(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的许可更新申请。截至目前,共有34家外国(境外)机构或外国(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获批提供金融信息服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继续秉承开放、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好许可管理工作。获得许可的外国(境外)机构应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按照《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开展业务。未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许可,外国(境外)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欢迎国内金融信息用户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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