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浙江考察时指出,要抓住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予的机遇,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兼具基建与科技的双重属性,旨在构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基础设施,推动实现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因此,要更加注重以科技创新为新基建赋能,支撑和引领我国产业升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基建需要新平台。对照新基建七大细分领域,结合上下游产业链应用情况,深入谋划,努力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新基建创新平台。一是要积极布局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区域分中心、行业数据中心及大型互联网企业区域性数据中心建设,争取新基建领域国际科技组织、联盟或其分支机构落户,创建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技术攻关,加强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二是要支持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发展,对外资全球研发中心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可给予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同等政策支持。同时,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离岸科技孵化基地,共建一批高水平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三是要大力发展云计算中心、大数据中心,鼓励通信运营企业、信息技术企业应用分布式存储、动态管理调度等技术,建设弹性提供计算能力、存储空间和软件服务的云计算中心、大数据中心。

新基建需要新技术。新基建技术创新性更强、发展变化快,很多关键技术的不断发展是新基建不断演化发展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支撑。要积极谋划新基建领域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深入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研发任务。发挥企业作用,重点围绕新基建产业,加强多源跨媒体异构数据库、开源性大数据和云计算平台建设、区块链等技术研究,和传感器技术、机器视觉技术、人工智能关键算法、混合现实技术等支撑技术研究。大力扶持以新基建为载体的在线教育、在线办公、线上咨询培训、无人配送、网络诊疗等新业态、新模式,最终形成复合式的、多元化的创新模式。支持高校、院所、科技领军企业着力突破新基建技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战略协作和联合攻关,着力打造新基建技术竞争新优势。

新基建需要新人才。新基建是智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也是新人才就业的新基地。首先,要加大新人才引进力度,畅通人才工作机制,重点吸引国外华人高层次人才回国就业。其次,要优化新人才培养机制,鼓励高校在新基建领域设置新兴学科,加强高精尖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结合国家人才计划推荐及“英才计划”、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突出新基建创新人才结构性导向。鼓励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方式,培养引进新基建高层次人才。第三,要加强境外新人才引进,对新基建领域的外籍新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议按照外国人才(A类)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居留许可,提供为其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服务。提高新人才因公出入境便利性,可优化科技人才因公出国审查、审批、备案等工作流程,探索为科技人才国际学术交流开辟审批护照签证一体化服务通道。

新基建需要新业态。新基建的目的是培育出一批创新驱动的新型产业链。一是要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进程,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全新产业生态,如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推动我国重点传统制造业的产品智能化、装备智能化和生产智能化。二是要创建一批国家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鼓励支持企业对研发、生产等环节进行智能化改造和大数据应用,对认定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及智能制造试点、工业互联网试点、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等示范项目给予奖励。三是要扶持培育一批数据库、操作系统、区块链、高端芯片、信息安全等核心信息技术研发制造创新型领军企业,构建完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生态,强化新基建底层数字技术支撑。

新基建需要新政策。新基建具有鲜明的科技特征,同时也面临更大的市场不确定性。要将科技创新板块列为新基建和“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开展新基建科技政策试验和社会实验,构建具有全国示范引领作用的新基建科技政策框架和法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资助、公益捐赠等方式,加大新基建研究开发投入。要创新适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机制,对处于研发阶段、缺乏成熟标准或暂不完全适应现有监管体系的新兴技术和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新基建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新基建标准化协同发展机制,大力支持企业、中介机构开展新基建相关标准试验验证项目研究工作,制定一批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争取主导或参与制定一批国际标准。此外,要积极谋划并实施一批新基建科研项目,围绕新基建上下游产业链并结合产业链实际,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研发项目,为新基建提供扎实的技术储备和强大的技术支撑。(作者:李军锋,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