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再指导企业主办的商业性网络安全会议、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国内不同形式和规模的网络安全会议、竞赛活动日益增多,在促进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发展、培养发现网络安全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一些会议、竞赛以牟利、争名为目的,商业色彩太浓,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落实《关于规范促进网络安全竞赛活动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8〕8号),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安全会议、竞赛活动,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环境,对于企业主办的商业性网络安全会议、竞赛(商业性是指通过收取门票、报名费等形式盈利),中央国家部委和相关司局原则上不再作为指导单位。

  特此通知。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