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图/CFP

  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1号令的方式,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一将于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国在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进程中迈出了关键一步。

  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举措

  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业,旨在造福人民;把握信息革命战略机遇,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网信事业要承担的重大使命;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同心干,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共同理想,没有共同目标,没有共同价值观,整天乱哄哄的,那就什么事也办不成。我国有13亿多人,如果弄成那样一个局面,就不符合人民利益,也不符合国家利益。

  自1994年全功能接入互联网以来,中国已经拥有超过7亿网民;互联网日趋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为人们开展各种活动的新空间。与此同时,伴随着信息发布成本的迅速下降,以及通过发布信息换取市场收益或者社会声望的渠道高速发展,在逐利动机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一段时间内,网络空间的舆论生态环境出现了较为明显的负面态势。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4·19”讲话中清楚地说明: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

  不难发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规定》,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9”讲话精神,推进网络空间生态良性发展,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举措。从内容来看,《规定》是目前事实上在执行的各项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重大管理要求的集合体。相关《规定》在此前“微信十条”“微博十条”等已经有所体现;有关资本进入的问题,也与目前中国的做法保持了严格的一致;但此次《规定》作为一个整体发布,更加细致、更加完整、更加权威,同时也展示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9”讲话精神,明确自身工作定位,高效推进依法治网的战略意志。更直白地说,《规定》已经酝酿和讨论了几年时间,这次推出,是瓜熟蒂落的自然进程。

    推动网络空间的良性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4·19”讲话中明确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等,这样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散布色情材料,进行人身攻击,兜售非法物品,等等,这样的言行也要坚决管控,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没有哪个国家会允许这样的行为泛滥开来。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4·19”讲话中也明确提出,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很复杂、很难治理,不如一封了之、一关了之。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显然《规定》的出台是为了通过管理推动网络空间的良性健康发展,而非阻断自媒体的服务。部分媒体对《规定》的解读透露出的本质认识,是假定离开了“标题党”,离开了煽、色、腥等材料,个别或者部分自媒体提供者可能就失去了生存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确实是《规定》要实现的目标,即把那些谋求将网络空间变为法外之地的行为体从这个游戏当中驱逐出去,因为中国不需要一个如美国淘金热潮时西部蛮荒之地般的网络空间。

  简而言之,对于广大互联网用户、自媒体、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行为体来说,对于习惯冲撞底线、打擦边球、浑水摸鱼的,《规定》的出台无疑是一场“灾难”,但显然这也是广大网民乐于看到的,因为不会有太多人天生喜欢受骗上当,亦或者生活在一个充斥虚假信息的网络空间。

  在“4·19”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形成良好网上舆论氛围,不是说只能有一个声音、一个调子,而是说不能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违法犯罪,不能超越了宪法法律界限。我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这一条,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要注意,首先要做好。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就此而言,《规定》的落实,是一场持久战,对主管部门来说,可能落实的过程会更加重要。(沈逸:复旦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