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外交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发布《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这是中国就网络问题首度发布国际战略。该战略全面分析了网络空间国际形势,系统阐释了中国高举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旗帜,推动网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和行动计划,为破解全球网络空间治理难题提出了中国方案。本组专题选取三篇专家文章,从不同角度对该战略进行全方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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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博弈,不仅仅是技术博弈,还是理念博弈、话语权博弈。我们的话语权从何而来?首先要向外宣示国家在网络空间的立场、主张,做到“闻之者众”,此后方能“听之者从”。

  《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以下简称《战略》)全面涵盖网络空间治理的诸多重要议题,内涵丰富、字字珠玑,很多主张的背后都有深刻的国际博弈背景和重大政策考量。

    众说纷纭话主权,一词多表谁排难

  “网络空间主权”是中国关于网络空间的基本主张,也是我国在网络空间的核心利益。迄今为止,我国在五个重要场合或文件中对此作了阐述: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正式提出这一主张;2015年7月和2016年11月,《国家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先后作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和“维护网络空间主权”的表述;2016年12月,《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将“尊重维护网络空间主权”作为基本原则;此次的《战略》对这一原则作了进一步深化。

  西方国家最初并不承认网络空间有主权,其担心中国的这一主张将占据道义制高点,故以互联网属于全球公域为由,携“互联网自由”主张与我抗衡。但西方的观点显然难以自圆其说。2013年,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提出报告,网络空间主权纳入其中。

  时至今日,主权存在与否已无需讨论,但各国对网络空间主权的内涵却有不同理解。《战略》明确提出,网络空间主权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互联网公共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权不受外来干预;二是对本国境内设施、资源和活动的管辖权;三是有权保护本国系统和资源免受攻击破坏,即自卫权;四是内政和国家政权、国家安全不受外来势力的网络干涉和破坏。

  网络空间主权的“一词多表”现象在国内同样存在,各方面对此认识极不统一,一些并非由主权国家行使的权利被强塞到了这一概念之中,成为不能承受之重。随着《战略》出台,这些争论应该逐渐平息。

  四面八方齐登场,多边多方孰坐庄

  网络空间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互联网治理,而互联网治理的核心是如何管理根域名解析服务器等互联网基础资源。迫于国际压力,美国最终在2016年10月1日向ICANN(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移交了IANA(互联网数字号码分配机构)控制权,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的国际化进程迈出重要一步。《战略》透露了中国政府的目标:要使ICANN成为具有真正独立性的国际机构。

  为此,《战略》提出了共治原则,主张通过国际社会平等参与和共同决策,构建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提出的则是“多利益攸关方”模式。两种模式的根本差别体现在“多边”和“多方”的含义大不同。

  “多边”是个外交词汇,纯粹指国与国的相互关系。我国政府认为,网络空间国际治理,首先应坚持多边参与。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都有权通过国际网络治理机制和平台,平等参与网络空间的国际秩序与规则建设,确保网络空间的未来发展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

  “多方”则大有玄机,这是指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多个方面。作为利益攸关方,“多方”当然应该参与互联网治理。但问题是,在西方国家的方案中,这些“多方”被赋予了相同的地位,这实际上否定了主权国家在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中的主导地位。

  我国政府并不反对“多方”模式,但始终强调,“多方”模式应以政府主导为前提。《战略》指出,各利益攸关方应在多方治理模式中发挥与自身角色相匹配的作用,政府应在互联网治理特别是公共政策和安全中发挥关键主导作用,实现共同参与、科学管理、民主决策。

  规矩绳墨有缺残,岂能携私欺方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基础。网络空间是人类生存新空间,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十分突出,制定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任务极为迫切,这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但在制定什么样的国际规则方面,各方分歧很大。中国主张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各国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和国家行为规范,确立国家及各行为主体在网络空间应遵循的基本准则,规范各方行为,促进各国合作。

  为了在这样一个新的竞技场上获得制度性话语权,中国谋求主动作为,联合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于2015年1月向联大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更新草案。这是国际上第一份全面系统阐述网络空间行为规范的文件。《战略》指出,中国将继续就该倡议加强国际对话,争取对该倡议广泛的国际理解与支持。

  美国对我国率先提出国际规则草案耿耿于怀,近几年加紧兜售其对规则的基本设想。美国方案与中国方案的本质区别,在于其完全从一己之私出发,持双重标准,试图通过国际规则为其网络战和情报监听行为开绿灯。

  中方态度很明确。《战略》指出,中国反对任何形式的黑客攻击,不论何种黑客攻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根据法律和相关国际公约予以打击。

  秣马嘶鸣狼烟起,好战必亡终反噬

  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力依赖信息化的情况下,网络武器造成的后果已经等同于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很多国家都在加紧组建网络战部队,特别是美国等大力加强进攻性网络战能力。

  一些西方国家已经尝到了网络战的“甜头”,例如美国曾通过网络攻击成功延缓了伊朗核计划。美国等西方国家提出,网络空间天然具备军事属性,既然现实世界有军队,那么自然网络空间也应有军队。面对由此可能会带来“天下大乱”的质疑,美国抛出了“威慑”理论:网空军备竞赛不可怕,等到大家都有了足够的攻击性能力后,就不敢轻举妄动了,网络空间自然会达到稳定状态。美国的这一理论来自于核威慑,当有核国家都有了二次打击能力后,任谁也不敢轻言启动核按钮。

  但网络问题与核问题并不能这样简单对比,美国在网络领域一家独大,所谓的“平衡”无非是按照美国意愿控制全世界而已。世界期待更合理、更科学的方案。《战略》首先明确,网络空间具有和平属性,中方愿推动国际社会就此展开讨论。中国主张,应积极建立双多边信任措施,采取预防性外交举措,通过对话和协商的方式应对各种网络安全威胁,而非诉诸武力。中国呼吁,加强对话,研究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网络领域新威胁,共同遏制信息技术滥用,防止网络空间军备竞赛。

  四海分崩难承载,五洲归一一平台

  面对网络空间诸多问题和挑战,任何国家都难以独善其身、置身事外,必须以务实态度开展国际合作,这已在国际社会达成高度共识。但如何选择主要合作平台,西方国家打着自己的算盘。

  我国政府认为,联合国是讨论这一问题的最合适平台。为此,《战略》无论在制定国际规则,还是推进互联网公平治理、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方面,都明确提出,要在联合国框架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联合国的统筹作用,协调各方立场,凝聚国际共识,其他国际机制和平台也应发挥各自优势,提供有益补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际网络空间治理不能搞单边主义,不搞一方主导或由几方凑在一起说了算。中国政府呼吁发挥联合国的主平台作用,原因有三:一是防止网络安全议题被少数几个国家把控;二是联合国成员是主权国家而非所有的多利益攸关方,便于发挥主权国家政府的主导作用;三是联合国成员无论大小贫富,均一国一票,充分体现民主。

  也正是这个原因,西方一些大国有意绕开联合国,拉拢自己的“跟班”,强势搭建符合自身意愿的区域性平台,并不断造势,试图将区域组织的观点“放大”为国际共识,这一动向值得注意。

  丝路融通千古意,八方来贺应有期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国家利益在哪里,信息化就覆盖到哪里。《战略》高度重视全球数字经济合作,根本原因就在于网信企业“走出去”的成效、质量反映了我国信息技术水平,决定了我国在全球网络空间的影响力。唯有如此,才能体现中国是网络空间的建设者、维护者和贡献者。

  逐鹿全球,方显大国新风范。电子商务是我国的优势,我们应推动制定完善的网络空间贸易规则,促进各国相关政策的有效协调。要进一步深化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提高通关、物流等便利化水平。

    千年一叹,丝路辉煌今再现。我们要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并支持中国的互联网企业联合制造、金融、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率先走出去,按照公平原则参与国际竞争,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构建跨境产业链体系。尤其要加大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能力建设援助,包括技术转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等,将“数字鸿沟”转化为数字机遇,让更多发展中国家和人民共享互联网带来的发展机遇。(左晓栋: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