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旅办发〔2016〕3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已经国家旅游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

  “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