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旅办发〔2016〕3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已经国家旅游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旅办发〔2016〕3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已经国家旅游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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