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王淑芹做客“你诚我信·大家谈”系列访谈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王淑芹1月15日做客“你诚我信·大家谈”系列访谈,与网友畅谈网络行为与网络诚信建设相关话题。

网民应具有网络技术与规则性两方面素养

由于互联网的隐匿性,网络空间中一些不良信息伺机出现。王淑芹认为,个体和社会对互联网的依赖均处于指数性增长,但许多人更关注网络技术的使用,而对技术背后的责任以及相关规则尚不够关注,未形成自由与责任相统一的网络生活方式。因此,网民一方面应具有网络技术方面素养,同时还应该有规则性的素养。

推进网络诚信制度建设一体化

建设维护好网络环境需要法律法规的约束、积极的舆论引导以及网络技术的支持。王淑芹认为,网络诚信制度的建设需要一体化,它不单纯是一个法制建设或道德教育问题,而是法律与道德、技术与平台监管综合治理的问题。在法律制定具有滞后性的现实情况下,要用现有的法律制度体系对网络世界中的非诚信行为进行一样的调控,避免网络空间法律调控的盲点。

将“可用”互联网建设成“可信”互联网

将互联网从“可用”逐步建设成“可信”,倡导并建立互联网领域的诚实守信是当前和未来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王淑芹认为应从提高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快制定信用核心法律,健全网络空间行为主体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入手。

提高网民网络素养,加强企业社会责任

王淑芹说,促进网络空间诚实守信,需要引导和规范网民践行网络诚信,提高网民网络素养,互联网企业也要在网络环境中做到诚信交易。提升网民的道德水平,加强网络诚信道德的教育很重要,网民自身的道德修养和网民之间的相互监督和教育也非常关键。

互联网企业也面临社会责任的问题。互联网企业一方面要盈利,另一方面也有相关法律和道德责任。网站一旦发现了某些信息违背国家相关法律,对社会具有危害性,就有不再传播的法律义务。同时网站负有连带责任的问题,每个企业为了维护自身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有自身技术性保障和自我净化方面保障,这样才能使网站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