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法治思维,是网络安全管理的根本,也是保证网络意识形态朝着健康方向发展的基础。
在新媒体语境下,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涉事人或群体身上贴着不同的“身份标签”,个人间的言论冲突也会瞬间演化成社会公共议题,论争过程中所外溢的意识形态领域的种种新特征,对政府社会管理将起到关键作用。此次“文登事件”正为我们提供了样本。
2015年4月,因著名主持人毕福剑的视频风波,严重影响了中央电视台的公众形象,央视高层决定:严厉治理工作作风,从4月8日零点开始到4月12日零点止,暂时停播4天毕福剑在央视主持的所有节目。毕福剑因视频风波”离开中央电视台。供图/CFP
网络意识形态的新特征
如今,互联网仍然继续向低龄群体渗透,而网民则继续向低学历人群扩散。在网民的职业结构中,学生占据各类人群的最高比例。网民结构低学历、低龄化的趋势也清晰地反映在了“文登事件”中,而候聚森本人也只是普通学生。
观察“文登事件”的发酵过程,初期,侯聚森和施暴者的争论尚处在矛盾的潜伏阶段,辩论“主阵地”也仅局限在百度贴吧。随着矛盾升级,“线上”的争论因言语不和直接转化成线下的冲突。正如侯聚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的那样,起初“没把那些扬言要打我的人的话当真”。而这里就有一个舆情敏感点,那就是候聚森个人信息的泄露。正是网络具有的开放、匿名、即时、交互等特征,促使各种意识形态的观点集中呈现在一个舆论平台上,不同意识形态的正面交流、交锋已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而网络也为信息披露提供了技术条件。
在当今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下,意识形态领域的矛盾与纷争,极易被“反动势力”所利用。不仅境外敌对势力会利用网络意识形态论争散布各种反动信息,割裂社会共识,国内的一些非主流思潮也会伺机而动。本次“文登事件”中候聚森之所以被打,就和他的爱国言论有着直接关系,而施暴者公开宣称自己受到境外组织的资助,不仅是资金上的,同时还提供信息上的支持。虽然该说法并未得到警方的证实,但这在网络意识形态论争中是绝不能忽视的现象。
主流媒体的口径变化,也是助推“文登事件”持续发酵的重要因素。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大众网发挥地域优势,对话候聚森父子的报道引发了大量关注,而以网易为代表的网络媒体则着眼于“施暴者”,抛出“侯聚森主动挑衅约架”的观点。媒体之间在报道口径上的差异,加剧了舆论吊诡现象。
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方式的探索
首先,加强监管,避免煽动性言论误导网络视听。
网络是舆情发酵的主战场,同样也是意识形态论争的主阵地。无论是“周小平事件”还是“毕福剑事件”,亦或是此次“文登事件”,这些典型的网络舆情事件,演化路径趋同,最终往往都会形成较为明显的意识形态论争。不明真相的网民在一些极端言论的蛊惑下,容易产生网络“负面情绪流瀑”,进而使得那些非主流的意识形态不断放大。因此,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力度,完善网络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带有某种政治目的的舆情苗头,并进行有效的引导及干预,是防止网络舆情走向极端化的必要手段。
其次,有的放矢,抓好重点人群的思想教育工作。
在网络意识形态的纷争过程中,所涉人群的年龄、层次下沉的现象值得关注。究其原因,这与我国网民结构有直接关系。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4年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中国青少年网民规模达2.77亿,占整体网民的。青少年手机网民群体年龄偏高,岁年龄段青少年比例超过一半。青少年网民对互联网信任度高,依赖性强,安全意识较弱,容易受到极端思想的蛊惑。而高校作为青少年培养的重要阵地,需要重点关注青年的思想动态,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这样具有前瞻性的部署,正是对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再次,主流引导,助推主流意识形态成为网络共识。
主流媒体担负着引导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重任。然而,从网络舆论场的反应看,部分网民对于主流话语体系持有一定的排斥态度,主流媒体支持什么,他们就反对什么;主流媒体宣传什么,他们就不停地诋毁什么……这种唱反调的现象,严重阻碍了舆论场的融合,使主流意识形态处于游离状态。而反观那些非主流意识形态,往往能够在特定的环境、时间、语境下“借尸还魂”,给人以一种“朝气蓬勃”的假象。一度否定并恶搞抗战英雄的历史虚无主义者,就曾以披露所谓的“真相”等卑劣手段来否定人民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值得欣慰的是,主流媒体据理力争,以客观的态度积极引导舆论回归理性,及时化解了非主流意识的蛊惑。同样,在对反腐、民生、经济建设等社会议题的设置上,主流媒体的社会监督功能已经深入民心,这也是媒体引导网络意识形态回归主流的基础。
最后,法治思维,网络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网络安全新问题不断涌现。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未出现之前,对网络的管理重点放在网媒、论坛、QQ群等网络平台,而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类似“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这对遏制网络空间的种种乱象起到积极作用。法治思维,是网络安全管理的根本,也是保证网络意识形态朝着健康方向发展的基础。以“文登事件”为例,从网络论战到线下“约架”,之所以引发舆论反扑,正因其忽视了事件背后存在的“网络黑恶势力”对国家安全的威胁,给网民以草草结案的“刻板印象”。因此,将法治思维贯穿于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中,是化解网络“舆论定罪”尴尬、确保网络意识形态良性发展的根本途径。同样,也只有以法律的威严,才能令那些打着“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论”旗号的“阴谋论者”胆寒,真正使网络正气深入民心。
(文/马雪健 杨兼:荆楚网舆情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