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回放】
8月28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束公开征求意见。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网络支付新规引发了诸多争议,不仅支付账户余额付款设定了单日限额,而且开户难度也将有所增加,用户开设支付账户至少需要提供3种身份证明。
“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鉴于意见稿中的这一规定,未来,支付账户免费跨行转账的时代可能面临终结。
【延伸阅读】
对于央行这次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的突施冷箭,不少互联网支付企业都表现出准备不足,纷纷表示需要对“管理办法”认真研读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对于此前“第三方支付账户最高支付额度仅为5000元”的理解,央行已经回应此系误读,5000元限额只是针对支付账户的扣款,而不针对银行账户。在网购扣款时,当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从支付账户扣除5000元后,超出5000元的部分则从银行卡账户支付。
简单来讲,以支付宝为例,新规之前,用户可以选择打开支付宝,选择转账,直接转到他人的银行卡账户,而且不收取手续费;而按照新规,用户只能把支付宝里的余额转到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而无法直接将钱转入他人的银行卡账户了。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引起了各方广泛讨论。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整体上看,《办法》针对行业发展中暴露的问题,以及对消费者资金安全造成影响的风险点进行规范,从长远看,有利于支付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