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民政部发布《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全国共依法办理离婚登记363.7万对。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北京市离婚登记办理数量也连续12年递增。有报道称,离婚率上升的众多原因当中,社交网络的普及成为了“婚姻新杀手”,那么在实际离婚案件中这样说法是否言过其实呢?
2002年至今,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2年逐年递增。离婚人数更是持续走高,从2010年的267.8万对增加至2014年的363.7万对。单北京市2014年就离了55944对。有言道,幸福的家庭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但也有专家指出,近年来攀升迅速的离婚现象,不少都藏着一个“隐形杀手”,那就是普及的社交网络。难道陌陌、微信真的成为了打破幸福平衡点的“神器”了吗?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二中院专门审理妇女维权案件的庭长石磊。石庭长表示,最近拿聊天记录来打离婚官司的案件确实不少:
石磊:新的网络社交媒体每个人都接触,比如微信、email、qq、陌陌,在办案当中也有很多人把聊天记录,往来邮件作为证据提交,因为我们是传统民事庭,里面涉及到第三者这种离婚案件比较常见的证据,客观上社交网络的普及拓展了人们的交际范围,也提高了人们信息交换的频率,从这个角度讲也能算是一个新的原因。另外一个,出轨一方接触诱惑的机会会提高。
常处理一般民事离婚案的房山法院庭长卢涛则指出,除了社交范围的扩大增加了由出轨导致离婚的可能性,社交网络对人社会属性的挖掘与隐藏,也在客观上激化了婚姻内的矛盾:
卢涛:通过社交网络的交往,往往会把人更好的一面展现给网络另一边的人,人可能更容易受到诱惑,通过网络认识,因为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对人的约束也相对小一些。不是在身边,附近发生的事情可能也不需要承担一些责任,特别容易导致婚外情的发生,被另一方发现就会对婚姻的稳定性造成比较大的影戏。
当然也有专家认为,社交网络不过是离婚率提高的外因,真正的深层次还是转型社会中人们处理感情方式的变化。
律师董毅智:在建国之前,民国时期,通讯就是电报,离婚率也不低,甚至在解放初期也产生过大量的离婚现象。我感觉社交网络只是一种工具,他确实提高了人沟通的快捷和便利,包括网络的碎片化,确实有一些人是这个原因造成的。但不能说就是因为网络造成的。整体来说,应该是在社会转型期人们在面对情感问题的时候缺乏一种客观处理感情的方式,不是工具造成的,还是人主观的问题。
正如董律师所言,80年代或更早以前,离婚不仅要过父母关,亲戚关,甚至还有单位关,从三姑六婆到单位领导无一不深度插手家庭感情纠纷。所谓熟人社会,人言可畏。如今,人言依旧,但个体意识却更加强烈。社会转型期“人”的主观变化才是离婚率屡创新高,只升不降的原因。对此,北京市二中院庭长石磊总结了几个方面的表象:
石磊:第一,人们婚恋观念的变化,因为原来一些老人认为离婚是一件很难想象的事,也是很丢人的事,现在人们觉得也很正常,在单位里面讲谁谁离婚了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第二,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的转变,人的流动性流动范围在加大,为出轨创造了一些客观上的条件。第三,80后基本上都是30多岁,他们也逐渐成为了离婚的主力军,在80后里面很多都是独生子女,他们的自我观念可能比较以自我为中心,不太善于两个人之间的妥协,沟通会稍微差一些,另外奉献意识会稍微差一些这个可能也是一个原因吧。(记者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