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产业拟享财政扶持等多重政策“利好”

 新华网:《意见》中提出将推动设立“网络文学精品工程”,对于优质原创内容有哪些具体的扶持措施?

 宋建新:《意见》提出,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网络文学发展的扶持,有多重政策“利好”:一是加大对优质原创内容支持,推动设立“网络文学精品工程”,支持网络文学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点出版工程项目,在选题立项、作品生产、评选、评奖、表彰和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二是完善相关出版基金和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重点扶持符合国家文化创新和精品生产、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网络文学出版产业项目研发,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的参与。三是积极推动网络文学出版等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实,把网络文学作为出版新形态争取国家财税政策的优惠。

 新华网:《意见》发布后,网络文学企业中最为活跃的民营机构非常关注,《意见》实施后对于民企的发展有何具体影响?未来对于民营企业的规范管理有何具体措施?

 宋建新:民营网络文学企业生长于市场,成熟于市场,在产品策划、资本运作、技术运用、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多方面积累了经验,形成了优势,在网络文学快速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事实上,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一直关注、支持、引导民营网络文学企业规范发展,2008年和2009年授予上海玄霆、北京中文在线两家民营企业网络文学出版试点资质,我们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工作。此次《意见》也指出,除鼓励拥有优质资源、创新能力强、市场化程度高的国有出版企业开展网络文学出版业务外,在国家许可范围内,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收购、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网络文学出版,对导向正确、主业突出、管理规范、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民营文化企业授予网络文学出版资质。下一步,总局将进一步确定完善各项评估指标,加快推进网络文学出版试点企业工作。

 新华网:目前,网络文学的全版权运营成为业界共识与趋势,《意见》在发展目标中也提出,要让网络文学与图书影视、戏剧表演、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形成多层次、多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在网络内容建设和文艺创新中的发挥突出作用,接下来将会有哪些具体措施?

 宋建新:当前,网络文学已经进入了全版权深度开发及运用的新阶段,网络文学成为与图书影视、戏剧表演、动漫游戏等相关产业的源头性内容资源。据不完全统计,2002-2014年中国网络文学转化为畅销纸质图书的同游300多部,其中2013年、2014年网络文学作品实体出版数量大增,占总数的5成以上,《大江东去》《遍地狼烟》《蒙面之城》等优秀作品还获得了“五个一”工程、中国出版政府奖、老舍文学奖等国家级奖项。此外,2011-2014年网络文学共有161款作品的影视版权售出;2012-2014年有50多部转换为游戏产品。例如网络文学作品《步步惊心》实体出版码洋超过千万人民币,被改变成影视剧热播,形成了过亿的产业链规模。

我们鼓励网络文学网站积极探索版权运营模式,支持网络文学出版产业链延伸及良性运转,拓展版权在数字阅读、传统出版、影视改编、动漫游戏制作等多等领域的深度开发和多重使用;支持优秀作品版权输出,实现网络文学作品“走出去”,拓展网络文学出版的海外市场,还将重点扶持符合国家文化创新和精品生产、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网络文学出版产业项目研发,鼓励对网络文学全版权的运营开发,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的参与,充分调动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积极性;使网络文学产业做大做强。

 新华网:《意见》印发后,总局2015年将重点启动哪些具体工作?

 宋建新:《意见》是我们对网络文学阶段性发展现状、内在问题及发展走向的判断,是一段时间内网络文学管理工作的“路线图”。《意见》印发后,我们将加快推进落实《意见》中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明年,总局将继续推进民营网络文学出版试点资质授予工作,加快制定网络文学系列配套管理办法,探索网络文学作品实时审读阅评机制,集中力量研究制定网络文学作品数字内容标识,评选和推介主题健康、思想深刻、格调高雅的网络文学原创作品,举办网络文学网站骨干编辑人员培训班,大力推动中国网络作家协会的组建工作等,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和促进网络文学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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