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中央网信办所属党员违反党纪行为; 2.中央网信办所属党组织违反党纪行为; 3.中央网信办所属党员对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述。 二、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提倡实名举报。对于实名举报的,可优先办理;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机关纪委将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