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青海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结合省情实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了发展重点、支持政策、加强监管、组织实施等促进互联网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措施。

《若干措施》指出,发展重点是加快“四种经济形态”培育,大力发展盐湖、清洁能源、生态旅游、绿色有机农畜等重点领域互联网产业平台和服务平台,赋能“四地”建设。围绕商品交易、服务供给、要素支撑等重点方向,着力打造一批以网络交易为核心、以供应链管理为支撑、后台数据分析与品牌建设协同发展的电子商务平台;搭建一批集网上信息发布、交易支付、售后服务、物流仓储服务、价格发现及行情监测等功能为一体的跨区域双多边交易平台;培育一批特色明显、资源富集、应用繁荣、支撑有力的产业服务平台。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监管能力水平,不断激发互联网平台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贯通经济循环各环节,为实现“一优两高”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培育壮大规上(限上)平台企业、扶持特色电商企业、激发双边市场交易、鼓励引进平台总部企业、支持平台建设运营、加快物流仓储项目建设、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人才积极性、鼓励地方加大支持政策。

《若干措施》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保监局,省能源局等部门、单位统筹推进全省互联网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青海网信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