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相关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管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指导各地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加强对语音社交软件和涉“深度伪造”技术的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

针对近期未履行安全评估程序的语音社交软件和涉“深度伪造”技术的应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指导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等地方网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约谈映客、小米、快手、字节跳动、鲸准数服、云账户、喜马拉雅、阿里巴巴、网易云音乐、腾讯、去演等11家企业,督促其按照《网络安全法》《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认真开展安全评估,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和措施,并对安全评估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切实履行企业信息内容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要求,出现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信息服务上线,或者信息服务增设相关功能;使用新技术新应用,使信息服务的功能属性、技术实现方式、基础资源配置等发生重大变更;用户规模显著增加等情形,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行开展安全评估,对评估结果负责,并向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提交报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根据对安全评估报告的书面审查情况,认为有必要的,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现场检查。

下一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将继续指导各地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属地互联网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营造良好网络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