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网信办印发通知,要求全市网信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即将正式施行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通知指出,全市网信系统及属地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生产运营者要充分认识修订颁发《规定》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通知要求

要积极行动,掀起学习宣传新热潮。强调全市网信系统要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悟透。原原本本学习《规定》条文,学习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学习专家新规亮点解读等内容,深刻理解《规定》修订的社会背景、重要意义、规定要求等,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组织属地网站、平台和生产运营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吃透《规定》精神,掌握基本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要创新方式,强化学习宣传效果。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提升《规定》知晓率。结合工作实际,制作宣传产品,开设《规定》话题标签,做强网上宣传,增强学习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利用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广告牌等多种载体,宣传《规定》在落实平台及生产运营者主体责任、分级分类管理、数据保护、知识产权和用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新举措新要求,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

要开展自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要以《规定》修订颁发为契机,强化网络行政执法,建立健全协调联动监管执法机制,抓好公众账号过程管理和行为管理,严防发生《规定》明确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10种违法违规行为。要针对恶意仿冒账号、超限量注册、伪造原创属性、数据流量造假、非法网络监督、账号交易买卖等突出问题开展检查督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