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网络直播平台备案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陕西网信办积极组织省内直播平台开展备案工作。一是印发陕西省开展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和公告,通过属地重点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明确备案所需材料、提交形式、备案时限等相关要求,并公布联系服务电话和咨询地址,为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工作提供便利服务。二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拉网式排查陕西省属地内直播服务企业信息,督促符合备案条件的直播企业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陕西网信办认真审核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其生成备案号并发文通知相关企业。截至目前,办理备案手续的直播服务企业共6家,其中,商业类3家、教育类2家、生活服务类1家。三是建立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巡查监看机制,及时发现并督促未备案直播服务企业履行备案手续,对拒不办理备案的直播服务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是督促直播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为规范陕西省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运行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陕西网信办组织召开直播平台企业工作座谈会,集体学习讨论《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管理要求》《网络直播平台主体责任清单》和《网络直播行业主要问题清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分析直播服务行业发展状态,调查了解直播服务运行管理问题,提出了直播服务五项措施。一是各直播企业应当具备审核、即时发现、处置直播有害信息的技术能力,对违法违规的直播内容能够及时阻断;二是各直播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严禁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三是落实直播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管理,对用户实行实名身份验证,对直播内容强化实时监看,对违法违规内容采取有效阻断;四是严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话题,严禁开展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发布色情低俗信息,积极营造和谐、绿色、健康的网络直播环境;五是各直播企业要保护用户身份信息和隐私,建立落实信用等级管理、黑名单、投诉举报和24小时值班等各项管理制度,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和用户要采取警示、暂停发布、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三是开展网络直播平台专项整治。按照中央网信办统一安排和部署,陕西网信办联合省“扫黄打非”办、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通管局等部门在全省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一是印发了《陕西省关于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要求、主要任务、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二是建立了陕西省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协调会商、信息共享、应急处置和联合惩处等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各有关部门既能履行职能、做到守土有责,又能加强协同配合、资源共享,及时协商研究解决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共同将专项整治推向深入,确保取得实效,实现常态化。三是督促省内直播平台开展自查自纠,彻底进行有效整改,随后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排查评估,共排查出省内直播平台11家,已通知直播平台尽快办理备案手续。四是全面开展巡查摸排,依法从快从重处置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网络直播平台和直播账号。网上巡查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150余家,现场检查20余家,责令整改6家,行政处罚1家。约谈网站负责人等9人次,关闭违法违规网站2个,微博、微信和新媒体账号18个。其中,对发布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抖音平台账号“西安锤子哥”予以关闭,公安机关对账号运营者柳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下一步,陕西网信办将按照网络直播行业管理工作要求,做好属地网络直播平台备案工作,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处置严重违法违规网络直播平台,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引导网络直播平台弘扬正能量,构建积极健康的网络直播空间。(陕西网信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