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对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