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当前网络谣言不绝、网络诈骗频发等各种网络乱象,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立足职能,把握规律,改善方法,创新打造互联网信息内容“分业监管、联合执法”新模式,着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了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内容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机制,打造“清朗侠在行动”工作品牌。供图/浙江省网信办

确认执法主体资格。名不正则言不顺,网络执法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执法机构和执法主体资格的问题。为此,浙江省网信办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省、市、县三级网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使网信力量与工作任务更加适应。同时,积极争取省司法厅支持,在全国率先确认省、市、县三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信息内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研究制定网信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处置程序、办案制度等,推动执法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建立执法协调机制。网络监管执法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多头执法和执法不足的情况一直存在。一方面,浙江尊重既有监管格局,不另起炉灶,推动公安、通管、文旅、广电、市场监管等部门切实担负起相关监管职能,以各类专项行动的常态化为载体,坚决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着力强化网络基础管理和行业管理;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省委网信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了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内容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机制,打造“清朗侠在行动”工作品牌,整合执法资源,发挥综合优势,逐步实现“分业监管、联合执法”,形成互联网执法工作的强大合力。

2019年上半年,浙江网信部门依据《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清理网上有害信息12493条,关闭违法违规账号560个,下架移动应用程序218款,约谈存在违规有害信息的网络平台81次,取消备案、关闭违法网站108家。

引入信用评价维度。在依法治网、技术管网的基础上,创新信用管网举措,用行业规范、社会评价等手段调节网上矛盾、解决网上问题,这是维护网络传播秩序的客观需要,也是整治互联网违法乱象的有效手段。浙江省网信办联合省发改委、省信用办,制定印发《关于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 加强网络信息服务监管的指导意见》,强化网络信用信息的采集、管理和运用,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以网络诚信促进社会诚信、助推社会文明。目前,作为浙江省网络信用建设的试点城市,衢州市已制定了《衢州市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探索实践信用管网治网的具体方法。

加大基层指导力度。加强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管理职能,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是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浙江率先在全国开展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抓住治网的“根本之策”,特别是把“建立网络综合执法常态化机制”作为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并选择在温州乐清市开展县级网络执法模式探索。

其他各地也加大执法力度,把网信执法从理论推向实践。舟山网信办针对属地网站“舟山信息港”违法违规行为,开出浙江省地方网信部门首张互联网内容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了限期7天整改完毕的处罚决定。(文/本刊记者 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