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综合治理作为关系到网络整体生态基调和环境的重要工作,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落地,都需要纳入法治轨道,在严格依法治理的同时,还应当注重制度化、体系化的长远建设。当下,互联网技术、商业以及生态的发展日新月异,这对执法部门的监管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从典型的治理案例看,目前各地网信部门从依法行政、建设机制、执法为民、多方参与等层面,都进行了脚踏实地而颇有成效的努力,积累了大量创新实践的智慧。

依法行政是网络综合治理的重要基础

网络综合治理作为网信工作最重要的执法内容之一,应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方面,应当更加全面深入做好网络综合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法工作;另一方面,行政执法也应当严格遵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要求,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从而确保各方主体权益得到保护,增强网信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更容易获得被执法对象和民众的认可和支持。

“网信创新50例”评选出的案例中,各地网信部门都高度重视依法管网治网。例如,浙江省委网信办组织编印《网信部门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成立浙江省网络治理法律顾问委员会,通过《浙江省网络治理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智库及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开展互联网信息内容执法体系课题研究,为依法管网治网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山西省委网信办制定了《山西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指南》《山西省互联网信息服务年检事项服务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在网信部门官方发布平台公布许可事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工作规范。同时组织全省网信干部培训,编印《网信工作法律法规选编》,依法依规推进网络生态治理。

安徽省公安厅在开展网警巡查执法工作时,通过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及时对外公布处理结果,发布典型案例,树立了公安网上执法权威,增强了网民的法治意识。

建设机制是网络综合治理的重要保障

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应建立网络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从机构组织、人员配备、跨部门合作等方面提供保障,有助于在复杂艰巨的网络综合治理工作中整合多方力量、实现长治久安。在执法实践中,可以看到很多积极建设长效机制的努力。

浙江省委网信办明确提出“分业监管、联合执法”的工作模式,在试点工作中,将“建立网络综合执法常态化机制”作为十大突破项目之一。2018年2月,浙江省委网信办召集省委政法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高院、省通管局、杭州互联网法院等10余家涉网管理部门和浙江省社科院、浙江科技学院相关课题组,建立了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内容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探索打造“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的全新执法模式,逐步实现“分业监管、联合执法”。

浙江省慈溪市委网信办则探索了“114”县域网络综合治理模式,即坚持一个大格局、画好一个同心圆、实施四项工程,对于从县域角度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产生了较好的示范效应。中国移动(洛阳)信息安全运营中心是不良信息治理机制化、组织化运作的典型实践,实现了不良信息的集中发现、集中研判、集中封堵,形成了全国“一盘棋”的网信安全工作格局。

建立制度化工作机制有利于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集中监管出击。山西省委网信办将移动环节作为治理重点,开展属地短视频平台的专项清查整治,以及网络直播、色情App、资讯平台营销模式的集中排查整顿,第一时间下架涉色情、暴力等违法违规移动应用程序。

执法为民是网络综合治理的长期驱动

网络综合治理工作任重道远,归根到底是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这一点上,各地网信办都积极搭建与民众的沟通渠道,重视民众的反馈和声音,将民众关心的话题和领域作为重点治理对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也获得了民众的认同。

管网治网的力量来自人民,人民是管网治网的坚强后盾。浙江省委网信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整治不文明现象,实现广大群众的殷切期盼。典型案例是在处置“二更食堂”事件过程中,网民对“二更食堂”发文内容表现出强烈反感和谴责,对浙江网信办依法迅速作出处置给予普遍好评。

深圳市委网信办搭建政务新媒体平台联系公众,受到民众好评。深圳市政务微博、政务微信集合了全市逾50家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府部门的官方账号,成为服务民生、官民互动、倾听民声、回应民情的民意直通车,在舆情事件应对中起到了“第一平台”的作用。

多方参与是网络综合治理的重要方式

网络综合治理是一个系统性的社会工程,仅靠网信部门的力量,难以根治网络不良信息生产和传播链条。搭建多方利益主体参与的体系和格局,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尤其是民众的力量方是治本之策,各地网信部门也在实践中积极开拓。

浙江省委网信办组织起草了《关于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信息服务监管的指导意见》,选定全国城市信用排名第二的衢州作为试点,探索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且发挥浙江媒体网站联合辟谣平台作用,政府部门、媒体、网站、网民联动的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处置机制初步建成。

山西省委网信办在工作中致力于强化网络行业自律,指导省互联网协会制定《山西省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明确了“爱国、守法、依规、公平、诚信、为民”的行业自律基本原则;在全省开展“争做好网民”活动,组织属地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参与网络公益宣传;指导共青团山西省委连续三年实施“山西青年网络文化行动”,形成自律和宣传教育的亮点。

浙江省慈溪市委网信办在工作中持续培育县域“中国好网民”,连续九年举办大型网络文化节,培育打造了“百名网友送清凉”“网眼看慈溪”“网友巡讲团”等一系列品牌活动,有力推动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在慈溪落地生根,引导广大网民理性自律、文明上网。

山东省临沂市委网信办推动表决通过《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蒙山宣言》,开辟e梦公社新闻发布厅,建立权威的自媒体发布平台;设置e梦公社同城大使,开展“绿丝带爱心助考”等网络活动9次;组建e梦公社“网络红军”,为第一时间发现网上舆情、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搭建桥梁。管得住是硬道理。各地网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治理机制、锐意创新进取、努力执法为民、践行多方参与,展现了治网管网模式上和思路上的新突破,这四个方面也是网络综合治理工作应该努力开拓和创新的方向。从中央到地方,应进一步完善网络综合治理相关的制度建设,为执法提供更加明确和细化的指导原则与规则。在机制建设方面,应结合各地实际,从组织、人员、技术、协调等方面全面构建具有可操作性和持续性的机制。在落实执法为民的理念上,应进一步针对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痛点难点实现精准治理。未来,在法律制度更加完善的环境下,深入推进网络综合治理工作,为维护清朗网络空间提供持续而坚实的保障。(作者:刘晓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