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已成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前沿性、引领性和平台性科技,其深度融入我们的生活交流、工作沟通以及文化、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昭示着一个崭新时代的全面来临,关乎全球经济发展、世界各国利益和人类文明进步。

以高速率、低延迟为突出特征的5G技术,揭开技术和信息革命的新篇章,正在为民众、社会和国家的全面进步提供新的发展动力。作为突出的示例,金融、通信、运输、能源、农业、新型制造业、国防和健康医疗等部门的组织架构、业务模式以及运营逻辑,将在这些下一代网络的全球化运用中得到大幅度提升和改变。身处全球化的大时代,这一切都将有力支撑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长足发展,成为数字环境建设的重要基石,同时进一步激励创新,实现更高程度的自动化和数字化,从而为全人类带来更高水平的福祉。

5月5日,福建福州,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览会上展出的5G无人船,其搭载高清摄像头、水质采样及在线检测仪的设备,可以采集水域信息,自动绘制水质分布图、生成采样报告及检测报告。潘树琼 摄

5G发展的路径特征及认识误区

5G新技术带来空前的发展机遇,也伴随着潜在的安全风险。随着技术的演变,我们获得新的技术支持、发展新的业务模式、产生新的在线内容。与此同时,伴生风险的范围与类型也有新的变化趋势,如何在技术要素、组织管理以及在线内容等多个层次应对侵害个人权利、产业权益、公共秩序乃至国家安全的不法行为,已成为民众、企业、社会和国家乃至国际社会需要共同作出深刻反思的重大命题。

全球范围内,各利益相关方正密切围绕5G网络发展中的机遇利用和风险防范开展广泛的路径探讨和治理尝试,这体现了多重互动的显著特征。

其一,个人、企业和国家的三重关切,围绕网络安全、数据保护和网络犯罪的探讨成为5G安全治理的三个主要核心议题,对此更多的主权国家、区域性组织以及国际性组织正积极构思和培育适应各自需求的5G安全治理机制。

其二,政策战略、法律规范和其他规范的三重互动,各方努力通过政策战略确立5G安全治理的价值性追求,通过法律规范建立5G安全治理的制度性框架,并且通过其他规范设计5G安全治理的操作性规则,进而形成由多层规范构成的系统治理方案。

其三,技术、经济和政治的三重平衡,各利益相关方更为积极地从技术促进、经济发展和政治安全等多个角度思考和建设适应5G安全治理多层需要的规则安排,在尝试引入约束性法律规则的同时,倡议、提案、指引等各种非约束性软法规范的兴起,折射出5G时代安全治理路径的典型特征。

同时,当下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有关5G安全治理的方案构想有着不同的关注重点和制度倾向,这既反映了国际社会共同回应这一重大时代命题的积极一面,同时也折射出部分国家和若干方案对5G安全治理存在的一些认识误区。

制定5G安全治理的规则和标准

面对5G新时代,需要以更新的思维和革新的方法系统,全面地研判和平衡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动态关系,戮力建设开放分享的互信共治之路。

5G安全治理相关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应该最广泛地听取和吸收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在具有普遍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机制框架下,通过开放包容的多边进程予以讨论,为各国企业参与5G建设创造非歧视的竞争环境,体现公平公正,追求互利共赢。

第一,强调技术先行原则,探索5G安全的共通标准。网络安全在根本上首先是技术问题,技术问题要靠技术手段来解决。置身全球化时代,首先需要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努力探索、建构有关安全的共通技术标准,进而以可验证的事实和技术数据为5G安全治理提供第一道保障。

第二,营造友好市场环境,共享数字经济红利。5G发展的基础性和全球性决定其研发、开放市场和竞争的战略重要性。为了更好地实现数字经济的普惠发展,最大范围地消除数字鸿沟,促进全球市场的融合互补,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打造友好的跨国营商环境,有效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员、货物、资金以及技术的有序自由流动。

第三,建构开放治理框架,促进网络安全公私合作。5G的开发、利用有赖于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也必然是国际社会共同的创新成果。需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提升互信水平,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方加强5G安全治理在技术、政策与法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发展机遇,为促进全人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完善5G安全治理工作的四大抓手

基于5G安全与数据治理乃至数字经济的内在逻辑联系和外在规范现状,特别需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全面动态的全球规则演进研判。新技术条件下,5G安全已成为国际各方高度关注的全球性问题,各方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和政策基准制定这一领域的数据治理规范,会对他国产生“规范溢出”的影响,同时也无可避免地会受到他国规则的反向制约。由此意味着各方在加速建构、完善相关制度过程中,非常有必要重视实时追踪全球规则变动,实现系统动态研判,持续、及时评估国际博弈各方的力量对比变动,及时调整5G安全治理的规则设计。

第二,价值清晰的顶层设计框架建构。有效的规则体系的建立需要指向明确、逻辑清晰的顶层制度设计。在此环节,应当从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高度把5G设施的可控性、可用性、完整性与保密性四项核心诉求作为价值出发点与落脚点。与此同时,作为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成立专业、独立的5G安全监管机关,负责相关安全规范的具体落实、国际协调以及持续的安全风险评估等职能活动,确保在该领域保持不间断的能力建设。

第三,系统可行的差别规范制度安排。在具体制度的规范设计层面,需要特别注意5G安全领域的特殊性,尤其是设施和数据的性质、种类等问题。为此,通过加速专项立法进程以及配套制度,一方面引入有关5G安全的一般性、普遍性规则,就该领域的共性问题做详尽规定;另一方面有必要就特定种类的敏感、战略性5G设施数据差别设计相应的特别规范,从而提升、强化针对某些特殊场景、特殊要素的规制保护力度。

第四,经济便利的权利责任落实途径。目前各行业部门内部有着不同的利益结构,在交通、电商、医疗、教育以及征信等不同的领域,国家主权、公共安全、公民权利与经济收益等要素在不同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内涵与权重,需要配备针对性的规范。要深入考察具体行业领域的实际运行情况,及时在法律条文规定中体现其现实情况和态势更新,进而通过成文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司法判例等多重资源,更多、更灵活地导入利益平衡规则,设定多样的、具有经济性与便利性的权利实现方案以及责任追究方式,为具体场景、具体部门提供更具个性化的规范方案支撑。(吴沈括,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