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触网年龄不断降低,他们享受着网络带来的学习、娱乐、社交等便利,也面临着个人信息泄露、网络猥亵等犯罪行为的危害,更有可能由于缺乏引导,跌入互联网违法犯罪的深渊。我国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惩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犯罪行为,通过教育感化等方式,努力使涉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重回正轨。

2018年9月13日,重庆,青少年通过聆听普法讲座,写下自己的“心愿签”,留给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的“莎姐检察官”作为测评孩子们心理的基本依据,以便在普法中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供图/视觉中国

打击贩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犯罪

当下,贩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获取经济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增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16年初,租住在广东省河源市的章某在网上非法购买了12555条公民个人信息。在随后的3至4月间,他先后雇了三名员工,通过拨打之前非法获得的家长联系电话,冒充“学校教务处”“教育局”工作人员,打着获取国家教育补贴款的旗号,诱骗学生家长转款至自己掌控的银行账户。被抓获前,他们共拨打诈骗电话4392人次,骗取11万余元。

2016年6月,福建省安溪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章某团伙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同年12月,安溪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八千元;其他3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年零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起案件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典型案例。案件中,犯罪分子不仅侵犯了学生及家长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还破坏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教育系统声誉,社会危害极大。案件的办理,有力震慑了利用互联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抗诉惩处网络猥亵儿童行为

未成年人除了面对个人信息被泄露、贩卖的风险,还容易在互联网中遭到“大灰狼”的侵害,即网络猥亵。网络猥亵未成年人是目前新出现的犯罪形式之一,这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通过网络而非直接身体接触,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行为,检察机关对此类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惩处。

1993年出生的骆某长期待业,2017年1月,他化名添加13岁女童小羽(化名)为QQ好友。聊天中,骆某用言语恐吓索要小羽的裸照,被拒绝并被删除好友后,骆某又通过小羽的校友向她施加压力,再次加小羽为好友,小羽被迫自拍十张裸照发给骆某。之后骆某得寸进尺,又以在网上公布裸照相威胁,要求小羽去宾馆开房。小羽当即报警,骆某在去宾馆的路上被抓获。

2017年6月,当地人民检察院以骆某犯猥亵儿童罪对其提起公诉。与传统猥亵犯罪不同,骆某没有直接接触小羽的身体,这导致各方对案件定性认识不同。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骆某犯猥亵儿童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此,检察院认为骆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犯罪形态为既遂,于是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终,二审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骆某有期徒刑二年。

有关专家指出,这种网络猥亵儿童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猥亵儿童的行为,侵害了特定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和传统的接触型猥亵儿童犯罪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因此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

精准帮教感化“黑客”天才少年

在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检察机关还积极帮教涉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引导他们以自身的一技之长服务社会,远离犯罪的深渊。

尚未成年的小刘为炫耀技能,吸引更多人加入他建立的QQ群,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放在群中,供群成员随意下载。不久,小刘被公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2017年8月,案件移送至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理案件的检察官进行社会背景调查后,发现小刘平时是个爱学习、肯钻研的孩子,对网络技术有兴趣、有天分,一贯表现良好,这次还是初犯,结合他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因素,依法对小刘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为帮助小刘重回正途,当地人民检察院成立帮教小组,制定专门帮教考察方案。根据方案,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检察机关对小刘进行了法治教育,学校团委、社工定期和小刘谈话,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并进行心理疏导,引导他发挥自己的天分服务社会。

期间,小刘利用自己掌握的网络技术协助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件。他还积极参与网络安全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堵塞网络安全漏洞,由一名“黑客”变“白客”,在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的“白帽子原创积分排名榜”上居于前列。2018年12月,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对小刘作出不起诉决定。

涉罪未成年人可塑性很大,容易改造,但如果处理不当,将来有可能会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造成更大危害。本案中,检察机关联合多方社会力量,量身定制帮教方案,精准实施帮教,确保其认识到自身错误,转而利用专业特长服务社会,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取得良好效果。

多措并举强化网络治理

对于如何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下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负责同志在接受本刊专访时称,检察机关多管齐下,从多个角度切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

一是积极参与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和制度体系。比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定以及正在制定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将加强对办理此类案件的研究。互联网发展迅猛,涉网络犯罪在调查取证、证据审查方面有独特规律,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检察机关将综合运用制定司法解释、办案规定以及下发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指导。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对于在办案中发现有关部门不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职责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完善制度漏洞。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危害公共利益的,还将探索提起公益诉讼。

四是以案释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法治、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研发名为“莫让网事不堪回首”的课程,制作大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节目《守护明天》等等。该负责同志表示,“今后将实现法治进校园的经常化、制度化,而利用发生在未成年人身边的网络案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鸣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

(原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织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