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医保局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阶段“不见面”办理医保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进一步优化医保业务网上办、手机办、电话办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

  通知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多措并举,推进医保业务“网上办”“手机办”“自助办”“微信办”“电话办”,努力实现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

  优化“网上办”。加强医保网上服务宣传,多渠道公布网上服务网址,设置专人对网上服务使用进行指导,让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会用、爱用医保网上服务。完善“手机办”。完善自助备案、自助查询等手机APP和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让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办理个人医保业务。支持“电话办”。广泛公布医保咨询服务电话,对咨询查询需求或不能在网上和手机办理的业务,办事群众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获取一对一指导、答复等服务。春节假期期间,全省医保部门通过设立领导带班、经办服务窗口值班、服务电话值守等措施,实现了医保服务不间断,确保疫情期间群众医保办事不受影响。

  通知要求要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医保经办事项要简化办、马上办、特事特办,为医疗机构和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做好医保服务工作。做好门诊慢性病、门诊特病的经办服务。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的经办服务。各级医保部门要对当地医疗机构进行远程培训,按照统一编码将符合诊疗规范的目录外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做好系统维护和费用上传工作;指导定点零售药店按通用编码销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用品,保障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购买相关用品;在线下医保结算中支持使用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等多种认证方式,提高统筹地区内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数量,持续扩大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开展医保就诊、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做好相关统计分析工作,为工作动态、账目清算和决策提供基础数据。(记者 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