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网聚诚信力量 共创信用中国”为主题的2019中国网络诚信大会举行,会上发布了“2019年度中国网络诚信十大新闻”的征集评选结果。

  此次征集活动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11月间的3800余条网络诚信方面的新闻中,评选出十条新闻,包含电子商务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网络谣言等热点话题,涵盖从中央到地方、从宏观到微观等多个维度,总体反映了2019年度中国网络诚信建设的基本状况。

  今天,“网信中国”带您了解“2019年度中国网络诚信十大新闻”之八:全国首例网络个人大病求助纠纷案宣判 震慑不诚信网络募捐行为。让我们共建网络诚信,共享清朗空间。

  推荐理由

  2019年11月6日,通过某网络众筹平台获得善款的莫某,因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而构成违约,被法院一审判令返还全额筹款并支付相应利息。法院同时向有关部门和网络众筹平台发送司法建议,建议推进相关立法,加强监管,完善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机制。这是全国首例由筹款平台发起诉讼,并获得胜诉的网络个人大病求助纠纷案,对不诚信筹款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随着“互联网+慈善”的兴起,网络众筹平台逐渐成个人大病求助重要渠道,但与此同时,诈捐、骗捐事件也屡屡发生,严重挫伤了公众的善意和信任。在事后追惩的同时,更要进一步完善预防与发现机制,填补法律规范与制度建设方面的空白,尽量减少社会爱心的虚耗,使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及时获得援助。

  延伸阅读

  11月6日,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纠纷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筹款发起人莫先生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两项社会救助,违反约定用途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构成违约,一审判令莫先生全额返还筹款15313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这是国内首例网络个人大病筹款平台起诉用户胜诉的案件。平台的胜诉,树立起网络个人大病筹款行业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代表着网络个人大病筹款行业已从单纯的“行善”阶段升级到“行善+止恶”的阶段。

  网络筹得15万多元却隐瞒财产挪用筹款

  在这起案件中,2017年9月,莫先生儿子出生,但身患重病。2018年4月15日,莫先生在某网络众筹平台发起了筹款目标为40万元的个人大病筹款项目。至次日筹款截止,共筹集款项153136元,捐款次数6086次。

  筹款结束后,莫先生立即向该众筹平台提出了提现申请,4月18日,该众筹平台将筹款全额汇款给莫先生。2018年7月23日,莫先生之子死亡。5天后,莫先生的妻子许女士向该众筹平台举报称,筹款的钱基本没用。

  2018年9月,该众筹平台公司向北京朝阳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在通过该众筹平台筹款前,莫先生已通过其他社会救助渠道获得筹款58849.71元,且莫先生在通过网络申请救助时隐瞒了其名下车辆等财产信息,亦未提供妻子许女士名下的财产信息,通过该众筹平台发布的家庭财产情况与其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时自行申报填写的内容、妻子许女士的证言等也存在多处矛盾。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令莫先生全额返还该众筹平台153136元并支付上述款项自2018年8月31日以来的利息。

  真实性的审核义务,必须由网上平台来承担

  “首先要明确求助人义务及责任。”朝阳法院望京法庭副厅长欧阳华介绍,从立法层面确立求助人提供信息应真实全面的原则,指引各方订约,对求助人应披露的信息范围加以规制。明确如果求助人未履行约定义务将善款用于“治病”,应承担返还筹集款等违约责任。

  个人大病网上平台求助,出现求助信息不真实时,一些平台认为自己仅是第三方,且往往推脱称自身审查能力有限。对此,朝阳法院望京法庭庭长王敏明确表示:“真实性的审核义务,必须由平台来承担,不容推卸。”

  在个人发起网络求助的过程中,筹款的使用和监管一直是道难题。如何保证款项不被滥用?朝阳法院的司法建议指出,加强行业自律,纳入行政监管。

  “要将个人大病求助纳入行政监管范围,建立与社保、慈善基金会等相关部门、组织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欧阳华表示,“建立健全筹集资金监管制度,既要追踪善款使用全流程,又要覆盖包括平台、资金托管机构、医院等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