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人格权纠纷案。案件的原告,是知名香港影星刘德华。

  和寻常的庭审有些不同,这次审理,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没有到现场。在网络、摄像头和投屏的支持下,三方分处三地完成审理,整个过程可谓“科技范儿”十足。

  类似这样的“虚拟”庭审,杭州互联网法院已有多次实践。自成立以来,杭州互联网法院一直聚焦司法理念的变革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迭代创新,发挥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作用,为群众诉讼提供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使互联网司法更加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

  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互联网进行庭审现场图。供图/杭州互联网法院

  创新“互联网 +”审判模式

  在审理模式上,杭州互联网法院突破空间限制、时间限制、人的限制,实现在线审理,把庄严的现实法庭直接“搬”到网络虚拟空间,凡当事人同意在线审的案件,都可以在线开庭审理。2018年12月2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作为审判长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首例互联网行政案件,在线连通身处嘉兴、杭州、苏州的原告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既为“民告官”提供便利,也使得行政首长出庭出声更为方便、快捷。

  如果同时出席“虚拟”法庭也无法实现,法院还可以异步审理。当事人可利用空余时间,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步参与诉讼,身处加拿大、德国、日本等地的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顺利参加庭审、完成诉讼。首个通过异步审理模式审理的案件——涉电影《金陵十三钗》知识产权案目前已顺利办结。

  此外,杭州互联网法院运用人工智能研发智能化审判系统,让特定案件实现从立案到裁判全程“智能化”,通过对大数据挖掘、知识发现、图谱识别和风控点的提取,智能生成包含判决主文的裁判文书,将法官真正从繁重的简单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目前,已实现金融借款案件自动生成裁判文书、自动送达,平均审理天数20天(包含15天的法定举证期限),平均投入工作量仅需80分钟左右。

  建立六大数字化平台

  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搭建并完善智能立案系统、电子签章系统、语音智能识别系统、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智能推送系统为一体的诉讼平台,让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归档等全流程、全环节均通过互联网实现,真正做到打官司“一次都不用跑”。

  坚持“网上纠纷网上解”,整合各类案例资源和解纷力量,建构司法裁判为最终端、其他解决方式无缝对接的在线调解平台,实现在线调解与诉讼的无缝衔接。创新电子送达平台,快速获取和定位当事人的活跃联系方式,根据宽带地址、电商收货地址等对当事人的户籍地址或经常居住地进行校对,找到当事人的实际地址,一键多通道同时送达,有效破解送达难题。

  创建电子证据存证平台,严格按照证据的三性要求,将电子数据证据的格式、接入、传输、存取都标准化、格式化,并打通金融机构、公证机构、第三方存证机构等各个电子数据来源,在电子数据产生的同时进行固化,架起证据和审判之间的桥梁,破解电子证据易变、易改、易灭失等难题。

  建立全国首个司法区块链,通过时间、地点、人物、事前、事中、事后等六个维度解决数据生成的认证问题,真正实现电子数据的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有效解决电子数字数据证据取证、存证难题。2018年12月6日,中国网络作家村正式上链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区块链平台,作家们可以通过司法区块链平台,足不出户一键维权。

  建立“互联网+”执行平台,实现一键立案、指定送达、自动查冻、在线执行谈话、提供在线执行中间账户、自动上拍、诉讼保全工具化等核心功能,借力信息技术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率,让“老赖”无所遁形。

  建立审判大数据平台,研发面向司法公开、诉讼服务、监控预警、司法研究和工作评估等方面的智能服务,用司法大数据推进司法大服务。打造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法院之间和法院与外部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探索构建人工智能辅助决策体系,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3月4日,杭州互联网法院联合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正式启动互联网发展“司法指数”运行仪式,通过构建互联网发展“司法指数”的理论体系和测算方法,开启观察互联网发展的“司法”窗口,发挥司法指数的监测、评估、预警、引导、激励等功能。

  推进智能平台整体升级

  在政务信息化稳步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杭州互联网法院也碰到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涉网数据的对接与共享有待打通,因未能与政府机关、法律服务平台、通讯运营商以及互联网企业的相关数据资源实现全面对接,导致大数据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影响审判执行工作成效等。

  2019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将以保障试点工作稳步开展为中心,持续迭代推动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在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持续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是有序推进诉讼平台一期项目的验收和二期项目规划、采购、建设,重点做好异步审理、电子证据平台、电子卷宗等系统迭代升级工作;二是强化司法区块链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综合运用,探索“区块链+执行”新模式,引入金融、证券等机构上链,在起诉之初便形成符合司法裁判规律的智能合约,倒逼裁判结果承担者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用技术赋能执行工作;三是大力推动审判大数据中心建设,及时监测、收集、研究、完善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网络空间综合治理能力。(文/本刊记者 熊浩然)

  (特别鸣谢:杭州互联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