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天津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主办,市大数据协会承办的“我学大数据”系列活动在首届“数字天津 数据共享 智能互联——天津市大数据产业峰会暨数字经济高峰论坛”上进行阶段性总结表彰,并为相关组织单位及参与个人颁奖。

  《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自今年施行以来,为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阐释工作,推动天津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应用与安全管理,今年9月以来,“我学大数据”活动在天津全市各区、各委办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以讲座、交流学习等方式举办近百场,上万人参与。活动形式新颖、覆盖面广、内容针对性强,为学好大数据、用好大数据打下坚实理论基础。目前,活动仍在持续深入开展当中。

  此次颁奖设置活动组织优秀单位奖、组织优秀个人奖、企业最佳贡献奖、优秀讲师奖、《条例》宣贯优秀宣讲员等五类奖项,对参与活动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我学大数据”活动不仅服务政府机关,还针对企业不同的发展模式,进行了大数据政策法规的普及交流,为日后大数据的广泛应用服务营造健康的发展环境,助力实现数据资源安全共享,全面建设数字天津,迎接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天津网信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