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10个部门日前联合部署了“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7月至11月,将发挥各部门协同作用,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强化信用约束,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净化交易环节,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持续促进山东省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据悉,山东省在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以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等突出违法问题为整治重点,加大力度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网络违法案件。2018年,山东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网站、网店95685个,实地检查网络经营者13254户,责令改正网站(网页)2578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4820条,提请关闭网站271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30个次,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38组商品,立案查结网络违法案件1072起,罚款11114.75万元。

  此次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包括:一是着力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营造良好准入环境;二是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三是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五是依法打击其他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六是强化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和产品质量抽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七是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环境。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牵头实施部门,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电子商务法》宣传力度,并根据行动开展的情况,联合各部门组织开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的约谈,督促其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将在中秋节、国庆节、“双11”等网购关键节点发布消费预警和提示。活动结束后,将通报一批严重扰乱网络市场竞争秩序的大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