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联合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大数据技术员、大数据助理工程师等专业人才可以申请职称评审。

  为加快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大数据技术人才队伍,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大数据技术人才的能力和水平,为贵州省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实际,制定了该《条件(试行)》 。

  《条件(试行)》明确了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任职资格名称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依次对应级别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同时,根据大数据技术体系的技能要求和工作内容,贵州全省大数据专业主要分为系统(平台)架构、设计与开发、数据管理、系统(平台)运维等相关工作领域。

  《办法(试行)》对上述各类职称的申报及评审条件进行了细致规定,同时 制定了“破格申报条件” ,其中,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工程师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高级工程师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