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促进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字天津建设,依法保障数据安全,天津市制定出台《天津市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管理与技术兼顾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数据运营者,对普适性、基础性、一般性数据安全保护方法和技术措施作出规定,为监督、指导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提供依据。此外,《管理办法》还对数据备案、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使用、数据发布、数据共享、数据销毁、数据服务外包及信息通报与应急处置工作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的具体措施,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保障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确保数据活动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下运行,推动数字经济繁荣发展提供了前提和支撑。(天津网信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