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落户条件,黑龙江省公安厅对落户进行进一步简政放权,将原来市局或分局审批的6项户籍业务下放到派出所直接办理,并全面推进“我代办”服务制度及“落户口不见面”的网上户籍业务。

  据悉,对于群众电话咨询或社区民警深入辖区了解掌握的,群众因各种特殊困难无法到窗口办理户籍业务,又不会操作互联网的,实行“我代办”服务制度,由责任区民警到居民家中取落户材料,到派出所办理完成后,再将户口送到群众手中。并全面推进“落户口不见面”服务,各地市户籍管理部门在4月底前成立“互联网+平台户籍业务办理中心”,5月上旬试运行,确保能够网上办理的47项户籍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