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这表明了中央推动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决心。

  7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融媒体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图为海淀区融媒体中心成立8家融媒体工作室。供图/视觉中国

  双层意义指引方向

  如何整合县级媒体资源?如何巩固壮大主流思想声音?这是两个紧急而重要的命题,包含着深刻的现实关怀和政治诉求。

  首先,从县级媒体的生存层面来看。近年来基层媒体纷纷关停,仅2018年1月1日就有18家地方纸媒宣布停刊,同时地方广电行业的广告收入也呈现断崖式下跌的态势。在此背景下,传统媒体纷纷转向新媒体,报纸、广电、宣传部门纷纷开设微信、微博、客户端,但是在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同质化竞争、重复投入、资源浪费的现象,使原本就举步维艰的县级媒体生存状况更加恶化。从这个意义上讲,组建县级融媒体中心,有利于尽快结束当前地方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单位各自为战、恶性竞争的现状,可以促进媒体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内容生产效率,疏通信息传播渠道。

  其次,从壮大主流舆论阵地层面来看。早在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基本不看主流媒体,大部分信息都从网上获取。必须正视这个事实,加大力量投入,尽快掌握这个舆论战场上的主动权,不能被边缘化了。”因此, “媒体融合”被视为一种破解当前思想舆论工作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 “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换言之,媒体融合的目的即“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因此,中央继续下大力气推动县级媒体的融合,就是要以最高效率构筑起党和人民群众信息沟通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县级媒体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大举措优化布局

  当前中国县级广播电视台的主要管理体制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在实践中常常表现为将广告等经营业务块独立出来成立国资的传媒公司。但是作为“事企分离”产物的传媒公司,没有办法独立参与市场竞争,因为它必须依赖作为事业单位的电视台的设备和人力资源。因此,它要面对与事业单位同等的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一旦违规,被问责的不仅是传媒公司的董事长,更是广播电视台台长。实际上,传媒公司的存在更多是替广播电视台收广告费,并用来支付临聘人员的工资。因此企业离不开事业,事业也离不开企业,机构之间的关系暧昧而含混。

  基层媒体从业者也因此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各县级媒体前些年纷纷成立新媒体部,但编制没有增加,换言之,新媒体部门的从业者多为临聘人员,流动性很大,一旦有更好的工作机会,就会迅速离开;另一方面,在业务流程方面,县级媒体的其他部门依然保留原有的新闻生产模式,新媒体仅仅作为传统媒体内容在互联网或移动端的一种呈现方式,尚未形成符合新媒体发展规律的运营机制,也没能形成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

  因此,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契机,必须深化机构、人事、财政、薪酬等方面的改革,调整优化媒体布局。首先,重点理顺和重构媒体管理机制。破除制约融合发展的制度性壁垒,重组媒体内部组织结构,优化新闻采编生产流程,推动形成网上网下、不同业态的一体化发展机制,维护新闻记者的知识产权,尊重内容生产者的劳动,为融合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和有力支撑。

  其次,在传媒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实行管理灵活、信息畅通、决策高效的扁平化管理模式,提高企业运作效率,以应对媒体市场形势的瞬息万变;建立媒体项目化管理机制,引入社会投资,优化股权结构,探索全新的发展体制与人才机制,进而实现整体转型。

  再次,实行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媒体融合发展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人才,应加强对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转变用人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重点解决用工“双轨制”问题,增加临聘人员的获得感与价值感,探索媒体融合发展条件下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有效办法。通过提供关键岗位、骨干员工股权激励等措施,大力引进与融媒体内容生产、技术开发、经营管理等环节相关的高端人才。强化培训,提升存量人才的素质,培养一支集内容采集、生产、传播、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媒体人才队伍。

  警惕和规避被资本绑架

  在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过程中, “资本运作是媒体融合的前提”“资本是融合的血液”“媒体融合需要拥抱资本市场”等论调不绝于耳。对此,有必要重申组建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初心,应当旗帜鲜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守社会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比如提供线上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社会服务、舆论监督,乃至地方智库等功能,毕竟县级媒体肩负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使命,融媒体中心存在的目的是“引导群众、服务群众”,这样的单位性质和机构属性决定了它不可能以盈利为目的。同时,县级媒体受县委的管理和指导,是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融媒体中心的重要事宜和决策需要县委和宣传部的同意方可推进,这样的制度安排也决定了融媒体中心不可能像公司一般开展业务。

    总之,《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深化县级传媒体制改革提供了可供遵循的依据。(沙垚: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