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在充分征求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建立全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失信黑名单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将严重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及其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社会法人单位和个人等三类主体列为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的对象;明确将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内容管理从业人员利用网络舆论监督工作便利进行敲诈勒索、社会法人单位或个人利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传播谣言虚假信息等五种严重违规情形作为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条件;明确对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的对象采取不予受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不予续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不得聘用从业、不得开展经营合作等四项惩戒措施;明确建立失信黑名单网上联合公示曝光机制,督促引导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严格依法规范从业,警示遏制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促进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