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的《河北省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明确,鼓励各示范县优先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市场失灵、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

  农村产品上行资金支持比例不低于65%。其中,支持农村产品产销衔接,立足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打造农村电商多元化供应链,加强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短板,比列约为15%;支持农村产品的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比列约为25%;支持县、乡(镇)、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比列约为25%。

  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20%。其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将资金支持比列控制在10%;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建设改造控制在10%。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拓展村级服务站点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助农取款、保险信贷、生活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商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资金支持比例不低于15%。支持对基层党政干部、涉农企业、合作社社员、返乡农民工、农村创业青年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重点加强农村产品上行有关包装、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和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培训。(记者吴新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