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分局发布《贵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贵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安全管理,督促网约平台公司认真履行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网约车在不断满足人们的出行需要的同时,其安全性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为规范贵阳市网约车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贵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该《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从“营运服从安全”的理念出发,强调企业要严守安全底线,落实承运人安全稳定管理主体责任,以人为中心抓安全管理,并从公司备案、内部设置、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背景审查、重点人员管理、数据接入、信息报送八个方面进行了细化。

  按照《管理规定》,在内部设置方面,平台公司应当设置内部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保卫人员,并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内保工作。在安全管理方面,平台公司区域内及所属车辆、人员发生案件、事件时,要及时报警,开展必要的人员急救、现场保护、证据保全等先期处置措施,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在背景审查方面,平台公司新聘用、吸纳的人员,须通过本市公安机关的背景审查。在数据接入方面,平台公司应将本市的从业人员、车辆真实信息全部接入公安机关,并及时更新,保持数据鲜活。应将车载卫星定位、一键报警、车载监控等技术装置的实时数据接入公安机关。

  公交轨道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发布,既是贵阳市公安机关对网约车新业态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和探索、填补这一领域无章可循的空白,又是贵阳市公安机关对网约车进行安全管理的遵循,更是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内部安全管理的指引和守则。

  据介绍,该《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指导、督促各平台公司严格落实《管理规定》,维护贵阳市网约车行业安全、稳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