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杠杆,是工具,但人工智能技术并不是完全客观中立,其背后隐含着设计者的价值观。

  2018年4月24日,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首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览会吸引民众参观体验。供图/CFP

  “互联网是一个社会信息大平台,亿万网民在上面获得信息、交流信息,这会对他们的求知途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会对他们对国家、对社会、对工作、对人生的看法产生重要影响。”两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互联网对网民获取信息、塑造价值观的重要作用。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人工智能近年来强势进驻信息传播领域,在“互联网+”旨在“连接一切”的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模拟、延伸和扩张人的智能,使机器具有感知、思考和行动的能力。 “智能”来自算法技术和深度学习,这使得信息传播更具个性化和精准化特征,无论是资讯还是短视频,抑或知识付费及传媒应用,在指尖滑动的是“更懂你”的信息。

  技术发展:智能传播为媒介融合带来曙光

  2017年7月,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未来30年由初级智能社会到高级智能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在信息传播领域,智能推送、深入互动、价值引导等表现形式使得“人工智能+信息传播”颇具市场。

  在智能推送方面,互联网公司根据用户兴趣爱好和阅读习惯,通过算法推荐技术,向用户源源不断地推送其感兴趣的内容。国内互联网企业在这方面率先实践,根据地域、性别、年龄等维度,依托用户兴趣进行内容推荐。在这方面,国外媒体的实践成果同样丰硕。被称为“世界上第一家没有记者的新闻媒体”的美国新兴媒体News Republic与全球超过1650家新闻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全球和本地新闻服务,智能获取并分析用户的阅读习惯,然后做出个性化推荐。在深入互动方面,用户可对产品进行点赞、点评、转发等,甚至可以标注不感兴趣。基于用户对产品的互动状态,当资讯公司再次推送时便会做出调整。每一次用户与产品的深入互动,都会为下一次智能推荐提供数据参考,这种微妙变化有利于更精准传播。也就是说,在机器学习“试对”或“试错”之后,产品可更深入地与用户互动。

  在价值引导方面,用户长期以往对某类信息的关注使得平台产品对用户的价值观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或引导,互联网上汇聚的各类信息很容易对用户进行价值观的重塑和世界观的改造。而在每一次互动中,用户留下的痕迹又会被机器获取并记录,慢慢地形成“更符合”用户兴趣特征的价值取向。不可否认,新技术为传媒业注入了新生力量。无论是对创新开发多元功能新闻应用、在新闻报道中尝试全媒体报道,还是在综艺节目中呈现令人耳目一新的视听画面, “人工智能+信息传播”的发展路径都为传统媒体的进一步转型以及媒介融合带来曙光。

  问题爆发:技术至上不是平台免责“保护伞”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信息的传输价值而言具有诸多裨益,但是对于信息本身而言,则可能具有一定程度的威胁。这种威胁不仅源自互联网公司对数据的掌握和处置权力,而且还来自于智能传播可能产生的意想不到的影响。

  4月4日,因“快手”“火山小视频”直播短视频平台传播涉未成年人低俗不良信息,社会舆论反映强烈,国家网信办依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快手”“火山小视频”暂停有关算法推荐功能,进一步完善审核管理机制,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用正确的价值观指导算法,积极传播正能量。这并非个例,而是技术“双刃剑”所导致的问题的集中爆发。

  “你永远不知道网络的对面是一个人还是一条狗”,网络社会具备虚拟性、匿名性等特点,使得信息传递更“无所顾忌”。在智能推荐技术的加持下,三俗信息传播没有边界,信息茧房现象严重,机器人写稿有速度缺乏深度、有信息缺乏人文伦理,等等,这些问题都伴随着智能传播技术的应用而愈加凸显。

  技术是杠杆,是工具,但人工智能技术并不是完全客观中立,其背后隐含着设计者的价值观。人工智能技术也不具备内容审核能力,过度依赖技术而缺乏人工审核,就会扰乱信息传播市场。

  正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张晓所言,科技应该成为辅助新闻价值传递、塑造社会正确价值取向的工具, “技术中立”不应成为平台推脱自身责任,裹挟人类价值认知传播违背社会价值的“作恶”工具。

  应对之策:织就智能传播管理法治之网

  未来传播趋势将会更加突出“人”的主体性因素,社会建构对于互联网和传播形态的发展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连接信息的“信联网”到连接虚拟空间和物质空间的“物联网”,再到连接生物信息和计算信息的“人联网”,网络已经像水和空气一样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人工智能时代,信息借力智能技术,实现精准传播。

  新技术的发展,需要企业创新引领,需要网民自觉维护,更需要管理部门积极引导。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明确指出,要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正能量是总要求”为我国网信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根本遵循。网络信息不管通过什么方式传播,都应该遵循“正能量”的引导。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密集出台《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来规范网络信息传播,将我国网络法治实践中的重要智慧成果以条文的方式具化到智能传播管理之中,织就智能传播管理法治之网。(文/本刊记者 潘树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