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局日前出台《关于支持全市网络市场快速发展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助推西安市网络市场经济发展。

  《意见》从放宽网络市场主体名称登记、放宽企业使用新兴行业用语表述经营范围、放宽网络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支持企业多元化出资以及推动自然人网店转型升级等10个方面,进一步激发网络市场主体活力。同时,《意见》明确,通过搭建网络特色产业平台,壮大网商主体规模;打通农产品上行通道,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建设电商人才平台,保障网络市场发展等方式,积极营造有利于网络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西安市网络市场主体达22.8万余户,占全省网络市场主体总量的85%;网络商品交易总额达660多亿元,占全省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82%。(记者 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