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供图/CFP

  【导语】网络新闻跟帖柔性治理既强调网民言论自由权应得到保障,又坚持创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网络新闻跟帖是受众针对网络新闻内容主体本身进行的评论发言,它在发挥民众参与公共事件探讨和产生商业价值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言论暴力等负面影响,扰乱信息传播秩序,破坏正常的网络舆论生态。

网络新闻跟帖治理历程

在网络产生之初,网络空间的治理由各个不同的网络社区中的“网络公民”通过各种代码规则、软件和硬件实现自我管理。随着网络在社会领域的渗透,及至成为社会基础设施,国家逐步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主导角色。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487日发布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微信十条”)、201524日发布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账号十条”)、2015428日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约谈十条”)和2017825日发布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使得网络空间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些规范性文件其实质是强化网站主体责任制,要求网站加强和完善自我管理,以国家制定的规制强化管理,实现对网络服务机构自律的提醒与倒逼。除了网络空间治理制度化外,网络治理专项行动也是国家确立主导地位的方式。国家对网络新闻跟帖实施了长期规制和短期专项治理,特别是要求跟帖评论者在认证真实身份信息后才能发表评论,使得网络新闻跟帖治理有了显著成效,跟帖乱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201611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实现了对网络新闻跟帖发言人真实身份信息的追溯,能让网络匿名发言者产生类似现实社会环境的心理压力。

  综上所述,网络新闻跟帖治理路径反映了国家对互联网的认识不断加深,在治理效果上表现为网络舆论环境得到一定程度地净化、网络新闻跟帖乱象有所减少、不良跟帖言论得到遏制。

网站自治困窘

网站自律动力不足。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和技术变革使得网站之间竞争异常激烈。流量、点击率和人气是网站之间竞争和广告投放的重要衡量指标。注意力经济时代,为了争夺海量用户与流量,有些网站不惜降低内容质量以迎合用户,放任或纵容网络新闻跟帖的失范现象时有发生。

  网站所能运用的治理方式有限。在实施网络跟帖实名制前,网站所能运用的管理方式有限,执行效果差。针对新闻跟帖乱象和言论失范,网站在规范过程中的常用管理方式主要有封号、删帖、禁言,但这并不能杜绝失范言论。网络跟帖实名制实施后,网站对不实名用户不提供跟帖评论、发新帖子或话题服务,实行先审查后发布原则。网站作为跟帖治理主体所采用的治理方式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仍是以禁止跟帖不良言论为主。

  网站新闻专业主义缺失。网民跟帖言论失范不仅有网民自身不理性的原因,也有网站自身的问题。有些网站本身迎合市场部分受众低层次定位和新闻报道的不严谨,促使网民跟帖评论“谩骂不绝”,此外,一些不实或夸张的新闻报道也导致跟帖言论的强烈指责。

柔性治理新路径

作为“社会表达”场域的网络新闻跟帖,是广大网民一种新媒介生活方式的展开,其背后潜藏着复杂而又深刻的价值观内涵。因此,网络新闻跟帖的网络社会治理不同于现实社会,其治理方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政府公共权力面对网络世界中身份的隐匿性、观点的无中心化、信息来源的多样化、信息数量的激增化往往显得很无奈,一旦处理不当,就会酿成网络舆情泛滥偏离,激发民众非理性情绪,制造出社会矛盾。

  治理理论代表人物库依曼指出,“回应多样的、动态的和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一种新的模式,它应该包括以前没有包括的伙伴,不仅关注市场,也要关注各种各样的管理伙伴。因为政府并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唯一行为者,除了传统的方法外,需要新的治理方式解决这些问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柔性治理。

  引入市场组织进行治理。目前,网络新闻跟帖治理体系是政府主导与网站主体责任相结合,有必要引进其他市场或社会组织进行多方协同治理。政府引进第三方机构如公益组织、技术监控组织和法律组织参与跟帖言论失范治理,是柔性治理的体现。这种方式能成为实行网站主体责任制的助力,从执行层面为网站提供了更多可能性,也能更好地为网民所接受。比如技术组织力量,网站对跟帖言论实行“先审查、后发布”,针对网民跟帖数量巨大的情况,需要引进技术组织力量协同治理与管理。通过身份认证、权限设置、内容分级等技术实现严格准入,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鉴别过滤违法不良信息;在网络失范行为发生后,通过数字取证、内存取证、电子邮件取证等技术手段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分析取证。

  多方协同构建言论判定规则。网络跟帖柔性治理的前提是保障每个公民的言论权。这要求网站制定并完善言论甄别与判定规则,这个规则制定过程需要多方机构进行协商与讨论,需要公益组织、技术监控组织和法律组织共同参与。网络跟帖实名制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限制言论自由,进行网络新闻跟帖评论甄别与判定规则制定不是为了探讨如何限制言论,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言论自由,更好地创造网络环境。网络新闻跟帖柔性治理既强调网民言论自由权应得到保障,又坚持创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熊芳芳: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赵平喜:福建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本文为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网络新闻跟帖的柔性治理策略研究”[项目编号:XW162008];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专项)“加强我省互联网属地管理的法治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5ZT31])

参考文献

1. 胡菡菡:《网络新闻评论:媒介建构与公共领域生成——对网易“新闻跟帖”业务的研究》,《新闻记者》,2010年第4期,第66页。

  2. 喻国明:《互联网是高维媒介:一种社会传播构造的全新范式——关于现阶段传媒发展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辨正》,《编辑学刊》,2015年第4期,第7页。

  3. 张志安、吴涛:《国家治理视角下的互联网治理》,《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第74页。

  4. 蔡翠红:《国家-市场-社会互动中网络空间的全球治理》,《世界经济与政治》,2013年第9期,第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