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4月26日电(记者罗沙、李继伟)记者从26日举行的全国法院第五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获悉,人民法院2017年通过信息化手段减少各类出行约14.4亿人次,减少出行约198亿公里,节约出行成本约161亿元,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9万吨、减少碳排量203万吨。

  据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法院通过大力加强信息建设,加快智慧法院建设,通过各类信息化手段的质效型运维,人民法院各类信息化应用成效不断提升。

  通过电子诉讼、12368诉讼服务热线、跨域立案等信息化手段,人民法院减少群众出行约2250余万人次,减少出行约8.4亿公里,节约出行成本约5.5亿元,相当于节约标准煤2.8万吨、减少碳排5.7万吨;节约群众时间约4668万小时,相当于2.3万多人全年工作时间。

  在服务司法行政方面,人民法院通过电子公文网上流转、文书电子送达、电子签章等应用推进无纸化办公办案、提升工作效率,节约纸张约1.26亿张,约549吨,相当于保护9328棵树。

  在服务审判执行方面,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异地执行委托、远程音视频应用等应用,减少干警公务出行约14亿人次,减少出行约189亿公里,节约出行成本约155亿元,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6万吨、减少碳排197万吨。

  “为解决执行工作中外出异地执行的难题,例如委托扣划、协助调查,研发上线了委托事项管理系统。该系统运行以来,全国法院共进行跨区域执行协作17万余次。”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两人异地执行、往返一次为基数进行初步估算,使用这套系统相比传统办案方式,节省运力68万人次,节约成本4.3亿元,减少碳排放量3.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