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月25日公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法精神,规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促进互联网论坛社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此规定的出台,将使网络谣言、恶意攻击、地域攻击、侮辱言论从源头上得到有效遏制。

  时下,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随着自媒体平台的广泛应用,加之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让人人拥有“麦克风”、成为新闻发言人,随时随地都可以对发生的事件进行现场直播。

  然而,网络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潜在的威胁。有一些人在网络中迷失了自我,把网络当成法外之地,利用网络博客、微博、微信、贴吧等现代自媒体发布一些不实言论、虚假信息,散布各种非法的不良信息,造谣传谣,中伤他人,甚至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给他人的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比如由“南京高铁站年轻男子猥亵小女孩案件”引发的一系列事件中,网友纷纷发声进行谴责,甚至“人肉搜索”,伤害了无辜。爆料人遭到威胁和诅咒及谩骂攻击,侮辱言语不堪入耳,其个人隐私信息被公开到网上,甚至有人发送死亡威胁,这样的网络暴力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舆论压力。

  《规定》明确了国家和地方网信办监管执法责任;明确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用户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并对版块发起者和管理者严格实施真实身份信息备案、定期核验等;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管理,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以及诚实信用,承担社会责任。应建立健全公众投诉、举报制度,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同时,还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发布、转载、删除信息或者干预呈现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规定》还明确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及其用户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

  《规定》的出台,就如同为网络空间加上了一道“文明之锁”,从源头上遏制淫秽色情、虚假广告、血腥暴力、侮辱诽谤、泄露个人隐私等违法违规信息。这也要求每一个网民,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法治理念,自觉守规矩,把党的主张和意志传递给广大人民群众,利用好网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给广大网民做出好榜样,做一个网络正能量的践行者;每一个网民都要自觉遵纪守法,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不信口开河,不失信,积极举报违法和不良虚假信息,做文明守法的网民,不信不传虚假信息等,不中伤他人,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谢庆富: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