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0年)》,明确到2020年,形成技术先进、共享开放、应用广泛、产业繁荣、保障有力的大数据发展格局,大数据及其相关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5%。

    《规划》围绕建设中国北方大数据中心、丝绸之路数据港、数据政府先试区、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区、世界级大数据产业基地的发展定位,提出优化大数据发展空间布局、加强大数据技术研发创新、推进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大数据与产业融合应用、完善大数据发展支撑体系等10项工作任务,实施大数据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工程、大数据基础设施升级工程、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丝绸之路”数据港建设工程、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等5项重点工程。《规划》同时提出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加快人才培养引进、推进国际国内合作等保障措施。(内蒙古网信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