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8日,一位市民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体验自助诉讼服务。当日,该院将集中管辖杭州地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等涉网案件,实现“涉网纠纷在线审”,这亦意味着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完成诉讼。供图/CFP

  2017年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管,推进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如此,构建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同样需要从顶层设计入手谋篇布局,提升网络空间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互联网领域的立法进程加快,在网络安全、互联网直播、网络信息服务、互联网金融、广告管理、网络出版、搜索、应用程序等领域出台了一大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填补了互联网治理领域的监管空白,有效促进了网络生态健康发展。

  法律:夯实网络强国保障

  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法治化作为网络空间规范化、制度化的有效方式,已成为世界各国的通例。在我国互联网治理中,一项重要工作便是加快关键领域的立法进程,补齐互联网立法存在的短板,明确依据,明晰责权,为网络空间法治化奠定基础。

  2017年8月11日,国家网信办在其官网上宣布对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立案,并依法展开调查。根据网民举报,经北京市、广东省网信办初查,3家网站的微信、微博、贴吧平台分别存在有用户传播暴力恐怖、虚假谣言、淫秽色情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信息。这3家网站平台均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平台用户发布的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

  三家网站涉嫌违反的《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网络运行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问题作出明确规范,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安全法》作为我国首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与之前出台的《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属同一位阶。有了这一上位法的支撑,国家网信办加快制定并出台《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配套法规制度,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向更加明确,保障更加有力。

  《人民日报》刊文指出,当前,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新渠道、生产生活的新空间、国家治理的新疆域。网络空间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探索管网治网之道,加强网络立法,严格网络执法,引导网民遵法守法,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规章: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2017年6月7日,北京市网信办依法约谈微博、今日头条、腾讯、一点资讯、优酷、网易、百度等网站,责令网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用户账号管理,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健康向上主流舆论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渲染演艺明星绯闻隐私、炒作明星炫富享乐、低俗媚俗之风等问题。

  “约谈”“账号管理”“网站主体责任”……这一则消息的背后,涉及近年来互联网领域的多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4年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业界将这一规定称为“微信十条”;2015年2月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被称为“账号十条”;2015年4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2017年5月2日,国家网信办颁布了成立以来的第1号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网信管理体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等进行了修订。同时,《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也相继出台。

  没有严明的规则之治,就没有有序的网络空间。党的十八大以来,互联网主管部门发挥统筹引领作用,不断推进相关规章制度建设,是网络生态治理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之一。从“微信十条”“账号十条”“约谈十条”三个“十条”先后出台,到国家网信办1号令、2号令相继公布,中国的互联网生态治理正在经历一次监管转型。专家认为,这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是依法治网、公开管网的积极探索,是蕴含互联网思维的创新管理模式。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网络空间法治化的顶层设计下,全局性、根本性立法逐步启动,系列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相继实施,国家依法依规治理网络的路径日渐清晰,一个充满希望、生态良好的网络强国新画卷,正在全面展开。(文 / 本刊记者 马冉冉)

  【链接】 战略纲要助推顶层设计完善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在出台法律法规之外,国家网信办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以战略、纲要、指南等形式为网络强国建设谋篇布局。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2016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该纲要是根据新形势对《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调整和发展,是规范和指导未来1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家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化领域规划、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

    《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2016年12月27日,针对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提出捍卫网络空间主权、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打击网络恐怖和违法犯罪、完善网络治理体系、夯实网络安全基础、提升网络空间防护能力、强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等9项任务。

  《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

  2017年3月,国家网信办与外交部共同发布《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战略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主题,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目标,就推动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首次全面系统提出中国主张,为破解全球网络空间治理难题贡献中国方案,是指导中国参与网络空间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战略性文件。

    《“十三五”信息化标准工作指南》

  2017年5月,国家网信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十三五”信息化标准工作指南》,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完善国家信息化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国信息化发展能力,提升经济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