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政府正式公布《西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至2021年,西安大数据产业规模将达到1000亿元,相关产品和服务销售收入超过3000亿元。《方案》明确,将通过“设立一个机构、梳理一个目录、成立一个公司、搭建一个平台、形成一套标准”,打破“信息孤岛”、拆除“数据烟囱”,统筹数据开放,推动产业发展,形成完善的大数据产业发展体制机制。

  近年来,除传统电信运营商和金融行业外,西安市已初步形成了高新区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创新与服务示范园区、国际港务区“一带一路”物流信息基地、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新型工业化(大数据)产业基地等核心园区,为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根据《方案》,到2021年,西安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健全,业务链条较为齐备,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日益完善。同时,西安将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实施一批汇聚区域乃至全国行业数据资源的大数据平台和示范项目;开发一批服务体系完善、集聚效应明显的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大数据技术研发、数据分析、挖掘和服务等方面的龙头企业。(陕西省网信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