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检察院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并实施了服务保障省会经济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指导意见,积极搭建起四大平台,提升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我们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基础上,主动担当作为,大胆创新,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晓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搭建检察扶贫网络平台。成功探索“互联网+检察扶贫”模式,这是石家庄市检察院在全省首创。该平台由“报备分析平台”与“项目公示平台”两部分组成,抓住“报备、公示、核查”三个环节,实现了涉农扶贫资金的网上公开和全程监督,保障了扶贫资金安全落地,实现了精准扶贫中的精准监督,让老百姓尽享民生红利。随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和普及,最大限度地压缩了涉农职务犯罪行为空间,对减少发案率、降低职务犯罪风险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搭建侦查监督平台。市检察院机关和22个基层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缺位、配合不越位的原则,利用公安内部执法办案系统加强对公安侦查活动的监督。检察室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柔性监督与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对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的文书卷宗、受案立案等34类事项,通过查看执法办案系统进行全程监督,真正实现全覆盖、无盲点的监督效果。侦查监督检察室设立以来,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同比上升18%,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同比上升22%,有力提升了侦查监督工作水平。

  搭建服务园区检察平台。在全市17个设立开发区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派驻开发区检察室,打通了服务经济发展“最后一公里”。自去年8月以来,各派驻检察室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法律咨询。同时,各派驻检察室与园区管委会共同成立了党员志愿者活动岗,利用移动平台设立举报直通车窗口、建立企业档案网络平台、检企在线微信公众号,实现了服务园区企业“零距离”。

  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石家庄市检察院2013年以来率先在全省建成了覆盖全市22个县(市、区)754个行政执法单位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平台运行以来,共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2.5万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8件,移送渎职犯罪线索75件,坚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以及懒政、怠政、庸政等问题,努力打造依法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良好的法治发展环境。(记者 张文君 王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