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梅州市平远县政府与广东省农村电子商务协会在广州签订《共建全国消费扶贫示范县、电商扶贫示范县合作协议》。据悉,这也是广东首个签约的“互联网+消费扶贫”试点县。今后,双方将共同探索电商扶贫的新路径,激活农村经济,把平远打造成全国消费扶贫和电商扶贫示范县。

  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消费扶贫项目,在贫困户帮扶、农产品消费扶贫认证、生产流通、品牌打造、渠道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具体包括出台相关政策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建立消费扶贫机制,引导大学生村官和返乡青年担任“食安员”角色,对每个村的产品进行溯源登记和监督管理;对完成认证的农产品进行市场推广与定向采购,建设消费扶贫系统,通过大数据精准扶贫,培育1-2家企业成为农村电商扶贫品牌企业等。

  据了解,“互联网+消费扶贫”是电商扶贫的一种创新模式,指利用互联网平台,以鼓励社会大众积极消费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为主要途径,拉动贫困地区经营优质农产品,以提高贫困群体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目的的一种扶贫工程。通过依托互联网,以“消费扶贫”产品追溯体系为纽带,采用积分管理机制,一方面鼓励国民积极购买“消费扶贫”产品;另一方面鼓励国内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生产经营“消费扶贫”产品;通过打造“消费扶贫”的品牌影响力,以市场为推动力,开辟扶贫新举措。(全媒体记者 张柳青 通讯员 朱双玲 赖强 岳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