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应用商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信息服务,依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1月20日至3月3日,启动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

  开展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是坚持依法治网、依法管网,落实《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夯实移动互联网管理工作基础、规范应用商店行业秩序的重要举措和关键环节。

  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旨在督促应用商店落实主体责任,加强APP上架审核,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将突出“三个申请”:一是应用商店业务运营需申请备案;二是应用商店备案事项变更需申请变更备案;三是应用商店停止服务需申请注销备案。

  通知要求互联网应用商店应按照ICP备案地或许可证申领地,向省网信办现场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备案材料,履行应用商店备案手续。各市网信办要严格审核备案信息,提供备案咨询服务,对拒不办理备案、提供虚假备案信息、违规经营情况严重的应用商店,要依法依规坚决查处。

  省网信办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咨询电话:0311—87807206。(河北网信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