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

  (一)统一数据交换

充分利用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各地方已有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构建全国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体系。

  1.目录与交换体系

(1)目录体系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是为整合利用各类政务信息资源而建设的信息服务体系。根据业务需求,按照统一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对相关政务服务信息资源进行编目,生成政务服务公共信息资源目录,记录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结构和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属性。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结构通过树状的目录结构,展示政务服务信息资源之间的相互关系,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属性则描述信息资源的管理属性。

政务服务公共信息资源目录信息包含6类信息:自然人基本信息、法人信息、证照信息、投资项目信息、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办件信息。

具体信息规范见附录二。

(2)交换体系

交换体系是为消除部门间、地域间、层级间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困难、信息不一致、信息实时性不强而建设的信息服务体系。按照政务服务信息资源交换标准,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应用系统的需求,科学规划共享信息,为部门内的业务应用系统和跨部门的综合应用系统提供信息定向交换服务和信息授权共享服务。

(3)相互关系

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既相对独立,可独立建设,又相互依赖,可互相提供服务。一方面,通过目录体系建立起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及接口,可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查询和检索,从而为政务信息交换奠定基础;另一方面,通过交换体系,可对政务信息资源编目进行传送和对信息资源进行访问、获取。应用系统根据需要可以选择目录体系提供的目录服务,或交换体系提供的交换和共享服务,也可选择两个体系提供的所有服务。

(4)层次结构

可采用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资源目录服务和数据交换服务,其体系主要分为国家、省、地市三级节点,实现国家、省、市、县级数据交换。在国家级节点存储和提供政务信息资源总目录和国家级政务数据交换服务;在省级节点存储和提供相关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分目录和省级交换服务;在地市级节点存储和提供地市级及以下政务信息资源分目录和地市级及以下交换服务。下级节点应当利用上级节点进行本级政务信息资源的注册和跨区域的数据交换。如图6—1所示。

图6-1 数据交换体系层级结构图

采用统建模式、分建模式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各层级数据交换平台建设。

(5)交换方式

国家级、省级、地市级节点内部采用集中交换和分布交换相组合的形式。

集中交换模式将信息资源集中存储于共享信息库中,信息资源提供者或使用者通过访问共享信息库实现信息资源交换。对于信息共享程度较高的信息资源,可采用集中交换模式。在集中交换的基础上进行数据清洗、加工、整合,并为其他部门提供服务,便于各类主题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提高信息查询效率。分布交换模式将信息资源分别存储于各业务信息库中,以目录的方式进行数据共享,信息资源提供者和使用者通过交换节点提供的交换服务实现信息资源的跨部门共享,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跨部门共享。集中与分布相结合,从而支持多种服务模式。国家级、省级、地市级节点之间通过国家级政务服务平台和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跨域交换。

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均可根据不同的场景提供数据库表、Web Service、文件等数据交换方式。

●数据库表方式

在统一数据交换平台能直接访问前置机数据库的情况下,数据交换双方均将数据推送至前置机数据库表中,并从前置机数据库表读取交换给本方的数据。

●Web Service方式

数据交换双方通过Web Service发布数据读写接口,并通过调用该接口完成数据的双向交换。

●文件方式

对于非结构化的信息资源,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可以读取非结构化信息资源,通过消息中间件实现非结构信息资源的数据交换。

  2.平台架构及功能

统一数据交换平台是交换体系建设的基础,通过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建设能够为政府各部门提供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支撑。

(1)平台架构

统一数据交换平台由平台前置层、共享交换层、平台支撑层、基础资源层组成,如图6—2所示。

 

图6-2 统一数据交换平台架构图

①基础资源层

汇聚政务服务事项库、办件信息库,共享利用人口、法人、电子证照、信用信息等基础资源库。

②平台支撑层

主要提供消息中间件、ESB、ETL、调换调度等工具,实现接口封装、数据抽取、数据清洗、数据转换、数据关联、数据比对等功能。

③共享交换层

由资源目录平台和交换平台构成。目录管理平台提供元数据管理、目录编目、目录注册、目录发布、目录维护、目录订阅等功能;交换平台提供交换桥接、前置交换、交换传输、交换管理等功能,为信息定向交换传输和形成基础信息资源库提供支撑。

④平台前置层

平台前置层是指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交换共享的政务信息数据前置区域,承担着整个平台对外服务,包括数据库、文件、消息队列、在线填报、离线填报、Web Service、Web浏览等交换方式。

(2)主要功能

①目录管理平台功能

目录管理平台包括元数据管理、目录编目、目录发布、目录维护、目录查询、目录订阅等功能。

【元数据管理】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标识、内容、分发、数据质量、数据表现、数据模式、图示表达、限制和维护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提供元数据的定义、存储、查询及维护等功能,以利于发现与定位信息资源、管理与整合信息资源,改进系统有效存储、检索和移动数据的能力。

【目录编目】对目录数据进行管理,提供目录的生成、注册、查询及维护等功能,以利于跨部门、跨层级以及部门内部进行信息共享的索引。

【目录发布】对已生成目录信息进行审核发布,包括对目录类别、目录项、目录文字等审核发布,形成可查询显示的目录内容和访问地址。

【目录维护】对已发布的目录信息进行维护管理,包括对目录删除、停用、更新、重组、备份、恢复等功能。

【目录查询】对已发布的目录提供多维度的目录查询、列表查询等功能。

【目录订阅】分权限对已发布的目录信息进行订阅查询。

②交换平台功能

交换平台包括交换适配、前置交换、交换传输、交换管理等功能。

【交换适配】主要完成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数据交换系统之间的信息桥接,与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为松耦合结构,可以在保证部门审批业务信息系统可靠、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部门业务办理信息数据库与前置交换信息库之间在线实时交换。

【前置交换】为确保各部门现有系统的运行不被资源整合所影响,保障现有系统的数据安全,以前置交换作为各部门与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的窗口,一方面从各业务系统提取数据,向数据中心提交;另一方面从数据中心接收数据,并向业务系统传递数据。

【交换传输】在前置交换之间构成信息交换通道,根据部署的交换流程,实现交换信息的打包、转换、传递、路由、解包等功能。通过消息总线模式,实现部门前置交换信息库之间的信息处理和稳定可靠、不间断的信息传递。

【交换管理】作为交换平台的中心管理模块,应提供图形化的配置工具,实现对整个信息交换过程的流程配置、部署、执行和整个交换平台运行进行监控、管理。具体包括数据交换适配管理、交换节点管理、交换流程管理等。

  3.备份机制及运行保障

(1)备份机制

对统一数据交换平台中重要的交换数据、日志进行备份,备份系统选配相应的数据备份与恢复软件以及数据备份服务器、磁带库等设备,通过定义备份策略,如全备份、增量备份、差异备份等,定时将平台中的数据备份到备份介质,以防止系统出现故障(如数据误删除、病毒感染、自然灾害等)后能够及时恢复数据,保证系统运行。

(2)运行保障

制定平台管理办法,明确数据服务提供方和使用方的权利和责任,确保为各部门提供满足需求、响应及时、安全可靠的运行保障服务。

  (二)各地区现有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对接

  1.分类、分层级对接

推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同各地区现有的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对接。

各部门已经自建的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按照数据对接标准升级改造;新开发业务办理系统的,在设计开发时要遵循数据对接标准,在本级实现数据对接。推动上级部门集中部署的业务办理系统对接统一数据交换平台,本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通过垂直数据交换通道实现与本级相关部门业务数据的对接。

  2.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对接

按照政务服务的业务流程,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负责受理和结果发放,部门业务办理系统负责内部业务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之间的对接流程示意如图6—3所示:

图6-3 业务办理系统对接流程图

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受理申请后,按照对接数据标准,将办件申请及受理信息送至部门业务办理系统,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把审批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返回给统一平台。同时,如果窗口人员在受理时需要部门业务办理系统辅助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提供实时查询验证接口,由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整合到统一受理功能中。

  3.数据交换内容

政务服务数据交换的内容包括事项信息、受理信息、申请材料信息、办理环节信息、特别程序信息、办结信息。

具体的数据交换信息标准见附录三。

  (三)省级平台与国务院部门相关系统数据对接

推动省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与国务院部门相关信息系统(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基础信息资源库等)的数据对接和共享共用。

  1.对接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各自政务服务需求,梳理省级平台与国务院部门相关统建系统相互之间需要对接的事项,细化明确需交换信息的内容、标准、格式等。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务院部门相关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

  2.对接方式

国务院相关部门应根据政务服务需要,推动纵向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按需对接。根据国务院部门统建系统和网络实际,可提供系统数据实时交换、批量导入导出、人工录入等不同方式。

(1)系统数据实时交换

接口实时交换:通过Web Service接口等方式实现国务院部门统建系统和省级平台对接,实现数据自动实时交换,优点是实时性强、交换效率高、数据质量有保障,适用于对实时性要求高的交换。

前置库实时交换:通过前置机数据库的方式实现国务院部门统建系统和省级平台对接,优点是系统改造成本小、交换效率高、数据质量有保障,适用于大批量、实时性要求较高的交换。

(2)批量导入导出

通过人工方式批量导入导出或大批量数据的异步传输,实现国务院部门系统与省级平台对接,优点是能够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但效率低、实时性差,适用于系统数据实时交换实现难度大、网络不畅、大批量、对于实时性要求低的交换。

此外,可采取人工二次录入的方式,将要交换的数据在国务院部门系统和省级平台中分别录入,优点是无需进行系统对接及升级改造,缺点是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完整性都难以保障,重复性工作,适用于国务院部门和省级平台无法实现数据实时交换及批量导入导出的交换。

  (四)基础资源库共享共用

积极利用人口、法人、地理空间信息、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和业务信息库,依托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基础资源库的共享共用。

  1.共享共用模式

基础资源库由数据源、信息资源目录、数据服务接口三部分组成。

数据源可以是集中的数据库,也可以是独立的数据库。由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生成的数据应集中存储,如政务服务事项库、投资项目库、电子证照库等;由其他业务系统管理的数据可以独立存储,如人口、法人、信用信息库等。在市级平台生成的项目信息、电子证照信息应汇聚到省级平台。

信息资源目录记录了所有信息的元数据和访问地址,所有基础数据都应该注册到信息资源目录中。

数据服务接口是外界访问基础信息资源的通道,所有信息资源数据通过数据服务接口统一对外提供访问服务。数据服务接口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是Web Service接口、前置机或人工操作的查询界面。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承担基础资源访问引导功能,实现跨省(区、市)访问基础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具体的数据访问流程如图6—4所示:

图6-4 跨省访问基础数据资源流程图

  2.访问方式和访问流程

(1)数据访问方式

数据访问的方式有应用系统调用和人工查询两种。如图6—5所示:

图6-5 数据访问方式示意图

数据服务接口提供多种数据访问模式。

【精确匹配返回单条信息】如根据身份证号码获取自然人基本信息。

【根据筛选条件获取批量数据】如获取政务服务事项库中某部门某时间段后新增或变更的事项。

【验证信息真伪】如提交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注册金额,验证是否真实。

(2)数据访问流程

数据访问由信息请求方发起,通过调用注册到信息资源目录中的数据服务接口,进行信息流转,确认信息源后反馈请求信息,并将经过封装好的信息传输给请求方。

具体流程如图6—6所示:

图6-6 数据访问流程图

 3.基础资源目录管理

基础资源目录管理主要包括信息资源的元数据管理、编目、订阅、发布、管理、查询、服务调用等功能,可实现对政务服务基础数据资源的管理和共享。

(1)元数据管理

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标识、内容、分发、数据质量、数据表现、数据模式、图示表达、限制和维护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以利于发现与定位信息资源、管理与整合信息资源,改进系统有效存储、检索和移动数据的能力。

元数据管理包括以下功能:

【元数据定义】包括基础分类信息制定、元模型制定、数据分层定义、数据主题管理、模型规范制定。

【元数据存储】元数据存储的信息管理范围:数据源接口、ETL和前端展现等全部数据处理环节,并提供对技术元数据及业务元数据存储。

【元数据查询】元数据查询须支持对元数据库中的元数据基本信息进行查询与检索的功能,可查询数据库表、指标、过程及参与的输入输出对象信息,以及其他纳入管理的对象基本信息,并将所查的元数据及其所属的相关信息按处理的层次及业务主题进行组织。

【元数据维护】平台的元数据是动态更新的,因此元数据的维护需提供对元数据的增加、删除和修改等基本操作。

(2)目录管理

目录管理系统主要实现了包括目录分类、编目、审核发布、查询、权限及维护等功能。

【目录分类】将一级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目录分为自然人信息、法人信息、证照信息、投资项目信息、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办件信息六大类。也可根据实际的应用需要进行分类。

【编目功能】一级政府资源目录由管理部门维护,用于跨部门、跨层级部门信息共享的索引,二级部门内部目录由部门自己设定,用于部门内部信息共享的索引。编制完成之后提交审核。

【审核发布】包括对目录类别的审核、对目录项审核、对目录文字审核、对目录流程图审核、资源目录项中标识符编码的查询显示、数据资源目录项中标识符编码的人工修改。

【目录查询】包括多维度目录查询、列表查询、信息资源访问功能。

【目录权限】目录权限管理是为不同用户级别进行授权,满足不同用户对目录浏览、检索的权限要求。

【目录维护】对已发布的目录进行维护,包括删除、停用、更新、重组目录等操作。

(3)资源管理

资源管理是对抽取的各个业务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统一管理,主要功能包含:

【资源编码管理】根据设定的规则,自动生成信息资源编码。

【资源版本管理】对于资源的任何变更,进行版本管理,所有历史版本都保留备查。

【部门资源管理】包括新增资源、未发布资源、已发布资源、历史资源、应用程序管理、资源数据展示。

【资源服务】所有人工或者自动初始化的资源,自动会生成一个标准服务,供共享调用。

【资源调用】对于完全共享的信息资源以及审核备案通过的信息资源,可以查看、调用该资源的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使用。

【资源申请审核】对于非完全共享的信息资源,如需要使用其信息资源,需要进行申请,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备案。

【资源与目录关联】维护资源分类,实现资源与目录自动关联,将资源显示到目录。

【资源订阅管理】主要是对资源的订阅、收到的资源需求和提出的资源需求进行管理。

  (五)建立数据共享利用长效机制

做好《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的贯彻落实。以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规范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过程,促进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原则

规定政务信息资源的范围,明确需求导向、统筹管理、无偿共享、保障安全等共享原则;明确主管部门及其他机构的共享职责。

●确定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内容

确定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程序,列入目录的内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须通过共享平台向有共享需求的机构无偿提供。政务部门有权从其他政务部门获取其履行职责所需的信息,也有责任向其他政务部门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信息。

●规定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序

规定有共享需求的机构应当向提供单位提出共享要求,并商定共享内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信息共享主管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保密等有关部门,直接协商确定有关共享事项。

●建立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机制

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对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工作的实施过程和效果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应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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